涉案村居主任多,窩串案成常態
半月談記者對江西各級紀委今年以來通報的80起典型案例梳理時發現,村(社區)支書、村主任違紀違法案件佔通報案例的60%左右,有的違紀違法性質惡劣;窩串案約佔1/4,有的整個村委會幾乎被“一鍋端”。
彭榮輝就是村幹部腐敗的典型。紀委辦案人員説,彭榮輝把手中權力發揮到極致,村裏大小事務都是他一人説了算。彭榮輝任村黨支部書記10多年來,該村培養發展的黨員幾乎全是其親朋好友。2012年以後,他索性不再培養發展黨員。彭榮輝還長期獨攬財務審核和會計報賬工作,2014年村“兩委”換屆選舉時,他拉票賄選,甚至將賄選開支以“務工補貼”的名義報銷。
從2009年至2016年案發,彭榮輝多次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經查,彭榮輝在擔任安吉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私財物15908元;違反組織紀律,在村支委換屆期間進行賄選,違規發展黨員;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
除了“一把手”貪腐外,“微腐敗”窩串案現象也較為明顯。南昌市檢察院辦案人員熊耕華和鄧高虹分析發現,2013年至2016年6月間,全市檢察機關共查處基層侵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263人,其中單獨作案115人,夥同他人共同作案148人。
“窩串案集中表現為‘相互串通式’。如新建區松湖鎮灣溪村支書夏幫啟等7人共同貪污案,夏幫啟夥同村會計、4名村委委員及一名村小組長等6人,共同貪污私分糧食直補款9.15萬元。”熊耕華説。
村幹部工作、生活經常在一起,對彼此的情況都比較了解,單獨實施違紀違法行為很難隱瞞,出事的風險較大。如果相互串通,抱成一團,形成利益共同體,就築成“保護圈”,造成窩案、串案成為常態。“這類案件內部人點不破、外人看不透、上級管不著,只要其內部分贓保持相對平衡,外人很難發現。”辦案人員介紹。
民生資金年年套取幾成慣例
記者發現,在一些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發案領域主要集中在拆遷、徵地和項目建設中;在經濟相對落後的農村,國家糧食補貼、低保金、危房改造補助等民生資金成了部分基層幹部眼中的“唐僧肉”,80起典型案件中有57起與之有關,涉案金額從千余元至30余萬元不等。
“大夥都指望她帶領村民奔小康,想不到她自己先‘奔’進了監獄。”提起楊小珍,贛州市龍南縣正桂村的村民們覺得既惋惜又氣憤。在村民印象中,她不僅勤勞肯幹,還天生一副熱心腸。然而,新“官”上任的她,頻頻將“黑手”伸向扶貧資金。
2013年10月,縣裏開展“陽光工程”培訓活動時,楊小珍夥同多名村幹部私分了培訓結余的4800元。2013年12月,楊小珍等3人在正桂村村部建設過程中,以虛開發票的形式從村集體財産中騙取27068.8元。據辦案人員介紹,從2012年至案發,楊小珍夥同其他村幹部,共侵佔私分扶貧、低保、土坯房改造等各類資金和村集體財産28243.8元,楊小珍個人分得11166元。
“有時閒聊間就把錢分了”
不同於其他領域貪腐案件,基層“微腐敗”的嫌疑人作案手段相對簡單直接。
無中生有,虛報冒領。在糧食直補面積上造假,虛構項目騙取國家資金……一些村官“無中生有”大肆斂財。如上饒廣豐區大南鎮民政所原副所長兼茭塘村第一支書朱新榮在2007年至2014年間編造項目材料,套取移民扶持資金44.6萬元;鷹潭市月湖區土橋村黨支部副書記胡天佑編造虛假材料,套取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專項補助資金11450.8元。
違規侵佔,索要費用。違規收取12戶低保對象衛生費、向危舊房改造補助對象索取“贊助費”、連續7年侵吞低保戶低保金作為個人支出……一些基層黨員幹部念歪國家政策的經,侵佔困難群體的“救命錢”“保命錢”。
李代桃僵,損公肥私。江西省蓮花縣高洲村黨支部書記謝建兵因為沉溺賭博,竟然背著村民擅自轉讓大宗集體資産,自己從中侵佔270萬元用作賭資。
2013年5月,謝建兵和安徽籍老闆方某閒聊間,同意將高洲村毛葉嶺山場以1160萬元流轉給方某,並要求方某不得向其他人透露這個數額。
此後,謝建兵召開全村黨員會議,討論毛葉嶺山場流轉事宜。會上,謝建兵向村裏黨員説,方某打算以880萬元的價格承包山場。在場的方某明白,謝建兵準備私吞隱瞞的280萬元。他勸謝建兵“自己吃肉,也要讓別人喝口湯”,但是謝建兵並沒有聽從。數個月後,一封舉報信寄到蓮花縣紀委。很快,一個“小官大貪”案件浮出水面。
創新預防機制,延伸監督觸角
辦案人員、基層幹部分析,當前基層腐敗多發的原因,主要在於村務公開不到位,財務管理混亂;內部監督虛化,村民對村幹部監督乏力。他們建議,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預防機制。
推動村財務管理精細化,健全完善村財務管理監督機制。江西會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羅成建議,理順村財務管理體制,專人負責,專人理賬;合理設置財務科目,通過精細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提高村級財務管理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建立健全覆蓋項目申報、審批、資金撥付、使用、監管、考核驗收全過程的資金管理制度體系,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實效性。
建立村幹部隊伍職業化管理和激勵機制。萍鄉市蘆溪縣委組織部部長陳青峰建議,完善農村、社區基層幹部培訓機制,有系統地進行培訓,著力破解水準不高、法律意識不強等問題;適當增加村幹部固定工資,統一由政府財政負擔,解除村幹部的後顧之憂;需要規範基層幹部任免,制度化幹部交流方式。
延伸監督觸角,完善紀檢監察、信訪和“三農”部門之間的合作。江西余幹縣紀委副書記朱體才建議,通過縣、鄉、村三級聯動,紀檢監察、信訪、農業、民政等部門協同配合,設立流動信訪室,定期深入村組,受理群眾舉報。在“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當中選拔村級紀檢員,監督“黨務、村務、財務”公開。
一些基層幹部還建議,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財務公開,特別是在農村土地徵用、出租、承包、工程項目發包等重大問題上,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縣鄉財政、審計、經管等部門要開展經常性檢查,做到有問題抓整改,無問題抓預防,把基層幹部職務犯罪消滅在萌芽階段。(半月談記者 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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