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案庭審,除了貪腐情節外,最令公眾感興趣的,是他在增選院士過程中的重重黑幕。
據庭審披露,覬覦中國最高學術稱號已久的他,為了院士頭銜,一邊廣泛網路關係,一邊受賄2300萬元用於“運作”。這一情節使得公眾一片譁然。雖然院士增選黑幕傳聞已久,這次卻不是傳聞,而是法庭上展現的案情。
張曙光受賄的2300萬元究竟有沒有花出去?如果花出去了,他花在了哪些環節?有沒有院士受賄?有沒有院士違反科學道德?這些問題,早已在公眾心目中發酵升級,人們都希望能調查個水落石出。
不單是公眾,連中科院的大多數院士,尤其是技術科學部的院士,也希望能展開徹查。因為,如果這件事就這麼消無聲息地結束了,技術科學部的每位院士就都沒法洗脫嫌疑。畢竟,只有他們的支援和手中的選票,可最終決定張曙光能否成為院士,他們是張曙光最有可能“使錢”的一群人。如果不調查清楚,他們將全體蒙塵。
截至目前,中科院學部工作局除一則聲明稱在張曙光參選院士過程中,未曾收到關於“花錢參評”的相關投訴外,別無表態。偵查機關也稱對此沒有進行調查,媒體披露後,也無相關部門出來公開表態將徹查這一事件,人們難免擔心這一備受社會關注的重大事件有爛尾的可能。
其實,誰都知道,張曙光已經落網,只要追問下去,這事不難查清。不查的原因公眾不得而知,但公眾都知道,這不是個查不查得清的問題,而是敢不敢查,願不願查的問題。
對於司法機關而言,在調查其他案件中,如果明確發現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就有責任調查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何況此事還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如此鉅額的受賄款項去向不明,完全有新的行賄受賄犯罪可能,豈能不了了之?習近平總書記説,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如果忌憚于涉嫌者的社會地位,就不敢調查,這既不符合“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必須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的中央反腐精神,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的漠視。
中科院在事件中的表現和事後的公開回應,受到了社會強烈批評。有評論認為,中科院的這種應對方式,與公眾期待存在極大的落差,“中科院處在輿論的風暴眼中,卻試圖逃避責任,這種做法是極不負責任的”。
冷靜地看問題,張曙光究竟有沒有賄選院士,這可能確是中科院無權無力調查的。但中科院至少可以調查出以下情況:張曙光增選院士過程中如何造假,他如何包裝自己,有沒有院士因此喪失科學道德,對張曙光學術造假的調查機制為何失效,等等。把張曙光事件當做整改契機,檢討處置失當,改革相關制度,這才是積極有效的應對,而不是一紙聲明就脫了干系,事不關己,高高挂起。
張曙光“運作”事件的處置意義重大。説輕點是不放過壞人,不玷污好人,就此社會關注的事件給公眾一個負責的交代;説重點,此事關乎科學道德和院士制度建設,甚至關乎學術社會的風氣和對高尚道德的信仰。作為科學家的傑出代表,院士和法官、醫生一樣,都是社會道德的標桿,如果這裡都有了崩堤的裂痕,將極大地撼動社會的道德基礎。
茲事體大,不可不察。為此,我們將追蹤報道,也呼籲有關方面徹查此案,絕不能讓調查在眾目睽睽下爛尾。(葉鐵橋)
[ 責任編輯: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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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