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經過近5天公開開庭審理,8月26日13時04分一審庭審結束,法庭宣佈依法擇期宣判。這是8月26日的庭審現場。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 攝
國徽高懸,法庭莊嚴。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一百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期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新聞發言人,向庭外的新聞記者介紹情況,並通過官方微博及時發佈了庭審情況。
[ 責任編輯:楊雲濤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楊雲濤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