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中的一被告人辯護人李在珂表示,在前日下午收到開庭通知後,即向海淀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書面申請,當晚被法院駁回。
延期申請當天即被駁回
前日18時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披露,稱經與海淀法院核實,海淀法院將於2013年8月28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
李某某的同案辯護人李在珂介紹,前日下午收到海淀法院開庭通知後,經過與被告人家屬商議,他們向海淀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書面申請,不過當晚就被法院駁回。法院表示,法院之前已依法給被告人律師足夠的閱卷(包括看錄影)及申請調取新的證據的時間,法律規定的審判期限已到,所以,8月28日(下週三)的審判將如期舉行。
據了解,就在本案確定開庭時間的前一週,本案被害人楊某的病情急轉之下,隨後入院接受治療。
對此,李某某家法律顧問提出質疑認為,雖然法律對被害人出庭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但是從本案來看,被害人楊某作為關鍵證人,其前後的陳述存在多處矛盾。另外,楊某到底是什麼身份、與酒吧有無利害關係也都需要法院核實。李某某一方在此前兩次庭前會議上都正式向法院申請楊某本人出庭作證,並希望楊某身體狀況好轉後,再開庭接受出庭質證。
受害人被診斷重度抑鬱
針對李家質疑,楊某律師田參軍表示,事發之後,楊某沒有了工作、至今也不敢通知家人,身體、精神都飽受打擊,長期積累才導致了她在最近一週情緒更加不穩定,並在8月21日與律師通話期間突然感覺體力不支,將電話交給了室友。而就在他與楊某室友通話間,室友驚呼發現楊某已經倒地昏迷不醒。當晚八時許,楊某已被120急救車接入北京某醫院接受搶救和治療。
田參軍表示,目前楊某沒有經濟來源,全靠朋友接濟,其本人正在北京某醫院封閉病房接受專門治療。根據相關醫院出具專家報告,楊某精神目前處於重度抑鬱和重度焦慮狀態,需要接受進一步治療,不宜接受新的刺激。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楊某不可能親自出庭。
■ 觀點
被害人可自由選擇是否出庭
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稱,被害人與證人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訴訟地位。如證人出庭只是為了作證,不能旁聽庭審、不能出現在法臺上,而被害人作為訴訟當事人,享有提出、申請調取證據、對法庭出現的任何證據有參與質證、對案件發表控訴、辯護等意見的權利。
洪道德認為,新《刑訴法》對於證人出庭的規定是,公訴人、當事人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經法院通知,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在李某某一案中,洪道德認為,正是因為被害人的訴訟地位不等同於證人,因此法院不能將上述條款適用於被害人楊某。被害人可自由地選擇是否出庭來主張權利或委託律師主張。(記者張媛)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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