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作處罰就放行了”9日,揚州市交巡警三大隊就網傳外地三個學生清明假期騎自行車到揚州,被扣罰款的事公開回應,“在查詢確定他們是外地學生身份後,我們未作處罰就放行了”。
揚州市交巡警三大隊稱,“非機動車管理工作是交通管理的基礎工作,我大隊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十八條、江蘇省交通管理條例十六規定對自行車進行查處的。而且在查詢確定他們是外地學生身份後,未作處罰就放行了,他貼的單子是自行車放行單。”
4月6日“3個外地學生清明節騎車去揚州,因為自行車無牌被交警扣留後罰款”的網貼和微博,引起網民關注被大量轉發,並質疑“自行車還要上牌”。“揚州市交巡警三大隊”微博在第一時間也作出了回應。
同時,揚州警方再次感謝網民的監督。(記者 崔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