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0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在黨中央正確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著力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五年來,檢察機關自覺把檢察工作擺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和推進,著力為經濟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加大懲治經濟犯罪力度。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防止和糾正有罪不究、以罰代刑。2008年至2012年,共起訴走私、傳銷、制售假幣、金融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290730人。深入查辦和預防經濟建設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開展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等專項工作,著力解決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問題。注重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重視依法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注意研究改革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懲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支援改革者。
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五年來,檢察機關自覺踐行執法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依法懲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辦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生産等領域職務犯罪,深入持久開展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積極參與校園周邊地區集中整治,堅決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和學校師生的犯罪。嚴懲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訴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251人,立案偵查問題奶粉、瘦肉精、地溝油、毒膠囊等事件背後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65人。加強公民個人資訊司法保護,起訴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犯罪嫌疑人640人。依法介入火災、礦難等重特大事故調查,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4365人。重視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加強對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護,起訴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18752人,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加強涉農檢察工作,嚴懲制售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害農犯罪。對侵害勞動者權益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民事案件支援起訴,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拓展聯繫群眾、服務群眾平臺。加強服務窗口建設,推動檢察官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活動經常化,加強法制宣傳,提供法律服務。
三、依法懲治犯罪,積極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責,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能力。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入開展禁毒禁賭、治爆緝槍、掃黃打非、打擊電信詐騙等專項行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等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決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提起公訴2965467人;對輕微犯罪落實依法從寬政策,決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訴150309人。注重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對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積極促成當事人和解。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法律文書説理制度,探索和完善巡訪下訪、聯合接訪、視頻接訪等工作機制。加強刑事被害人合法權益保護,對21106名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救助。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和分案起訴、訴前引導、案後幫教、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加強教育、感化和挽救。探索建立涉罪流動人員管護教育制度。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指導基層組織加強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
四、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173人(含廳局級950人、省部級以上30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19003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36900人、司法工作人員12894人。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553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6220人。著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更加重視職務犯罪預防。深入剖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建議161786件。建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實現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為有關單位提供查詢223萬餘次。
五、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年來,檢察機關加強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監督,努力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和權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18490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嚴格排除非法證據,重視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律師執業權利,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77819件次。開展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推行量刑建議改革,建立死刑復核法律監督機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24178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4636件次。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推進與監管場所執法資訊聯網和監控聯網,加強和規範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10656件次。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重點監督虛假訴訟、違法調解和其他顯失公正,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訴55992件、再審檢察建議45823件。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