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貴英案宣判在即,其辯護律師姚飛一改以往在宣判前三緘其口的姿態,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一個普通農民的孩子,進城務工,想要改善生活,是很正常的追求。”姚飛認為,張貴英“本質不壞,還有救”。
從業多年來,他見過太多像張貴英一樣“本質不壞”的失足青年,在他看來,過多關注慘烈的、甚至聳人聽聞的案情本身已經意義不大,“可以把關注的節點往前移一移,如果有專業社工或社會組織提前介入,他們可能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張貴英是去年8月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案嫌疑人周張貴英案克華的90後女友,認識周克華以前,她在四川省宜賓市城區南岸金髮街“坐臺”賣淫。今年1月,她被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起訴,而其辯護律師姚飛堅持免費為她做無罪辯護。
“一週一萬元”不應成為關注焦點
一些此前沒能得到公眾足夠關注的案件細節浮出水面。
在從事賣淫活動之前,和所有輟學後外出務工的青年農民一樣,張貴英也曾嘗試到廣州、深圳、東莞等地的電子工廠流水線上從事“正經工作”;失業返鄉後,她的經歷和大多數返鄉務工人員一樣,沒有“路子”只能在家待業,後被遠房親戚騙去宜賓賣淫。
“試想,如果廣東的電子工廠有駐廠社工,如果她失業返鄉後鄉鎮或街道有專職社工,如果鄉鎮能安排失業農民工參加勞動技能培訓,如果……”姚飛把20歲的張貴英稱作“孩子”,“她和很多農村孩子一樣,想學習技能,想改善生活。都是很淳樸的願望。”
記者注意到,張貴英案庭審前後,得到公眾關注最多的細節是周克華包養女友“一週一萬元”。張貴英的家人也曾一度糾結於此,希望律師為孩子討一個“公正”的説法。
姚飛對此未作過多贅述,“網上已有的案件詳情基本屬實。”他認為,案情本身之外,政府機構對於社會邊緣弱勢群體的干預機制和個案危機處理機制更應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他向記者介紹了自己參與的另一起著名案件——曾世傑案,此案曾被稱為“川版馬加爵案”。2010年3月30日,曾經的高考狀元、四川大學學生曾世傑“因醜殺人”,將同校女生殺死,並刺傷兩名男生。
“他出生於涼山州的農村,也是農民家庭的孩子。”最令姚飛扼腕,同樣也並未得到公眾足夠關注的是,曾世傑在川大就讀期間,曾將自己的心理問題向班級輔導員反映過,卻未得到重視,“由輕微的心理問題,發展到後來心理扭曲,變成心理疾病。他向老師説過自己有心理疾病,尋求過幫助,責任在誰?”
姚飛隨即又道出了一連串的假設:“如果有專業社工進駐到校園裏,如果曾世傑的輔導員有那麼一丁點的心理學基礎知識,如果……”
曾世傑案案發兩年後,記者查詢四川大學官網發現,學校校內機構中並未設有與學生心理諮詢服務相關的處室或機構。“學生工作”欄下簡單介紹了“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職能——積極發揮“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五級網路”的功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心理原因導致的不良和惡性事件的發生。
同為賣淫女,結局大不同
同樣從農村進城務工,同樣初中沒有畢業,同樣以賣淫為生,卻因為從業地域的不同,使得兩個女孩走上了兩條截然相反的道路,最終擁有了完全不同的未來。
這兩個女孩,一個是在四川宜賓“坐臺”,後來遇見搶劫犯周克華的張貴英;另一個是在江蘇蘇州賣淫,後來遇見“蘇州12355青少年服務台”志願者、心理諮詢師費月紅的小美(化名)。
從媒體上獲知張貴英的事情,費月紅忍不住拿她和小美做比較,“女孩子,尤其是從農村出來的、沒有勞動技能的漂亮女孩,進城後很容易産生不公平感、虛榮心,從這一點上講,小美和張貴英其實是一樣的。”
小美的遭遇甚至比張貴英更糟一些。她初中沒畢業就被親戚騙到蘇州賣淫,賣淫的目的是供家裏唯一的男孩讀書,“家裏的幾個女兒全都被迫輟學,外出打工就為供這一個弟弟。”
賣淫期間她結識了一個自稱真心愛她的男人,為了能和這個男人一起過上安逸的日子,小美拼命“接活兒”,努力攢錢。直到有一天,這個男人卷走她所有存款後消失,小美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費月紅見到小美時,她剛剛自殺未遂,被人救起。她把小美帶到自己的心理諮詢工作室,告訴大家,這個女孩是自己的“學生”,到工作室來“幫忙”。實際上,兩人心裏都清楚,小美是來接受心理輔導治療的。
費月紅帶著小美一起到蘇州大學給大學生做心理諮詢服務,安排一些簡單的雜活兒給她幹,時不時表揚她幾句。透過該項目,這個失足少女第一次與大學生接觸。
這是一個小美過去從未接觸過的群體。她看到,有的女孩家境貧寒,卻憑藉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學,並勤工儉學,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掙學費;有的女孩被男朋友拋棄了,卻能把精力轉移到學習上,成績優異,照樣拿獎學金;還有的女孩輟學後到蘇州打工,卻能一邊打工一邊自學,通過自考獲得大學文憑。
不到一個月,小美主動找到費月紅,想離開工作室,正式學一門技術,找份工作。費月紅為她申請了團蘇州市委組織的免費技能培訓班,兩人商量後,選擇了“美容美甲”班。
小美最近在安徽老家的鎮上開了一家美甲店。在那裏,沒有人知道她過去的經歷。而張貴英,則在被殺人犯包養的陰影中,等待最後的宣判。
專業社工介入“邊緣青少年群體”困難重重
同很多涉及“邊緣青少年群體”社會服務缺失的案件一樣,張貴英案也受到社工界、心理諮詢界、非政府組織界人士的關注。尤其是在新一輪“政府購買服務”熱潮中,那些獲得政府資金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社會組織,對這一案件尤為在意。
一個理想的摸排“邊緣青少年群體”的方法是,由政府出資,由專業社工負責摸排。此前,中國青年報記者隨“團中央中國青年代表團”出訪歐洲,在芬蘭找到了上述模式的理想實踐——“青年偵探”項目。
“青年偵探”即為職業青年工作者,他們的工作是到處打聽哪有邊緣青年,然後通過登門拜訪、預約訪談、網路聊天、電話溝通等方式,去接觸並幫助青年擺脫邊緣化處境,儘快融入社會。
據芬蘭官方測算,一個邊緣青年每年給社會造成的損失為100萬歐元,而負擔一個“青年偵探”的費用每年僅為3萬歐元。
在中國,由政府出資,由專業社工負責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合作模式,近兩年也已算不上是新鮮事兒了。在“政府購買服務”潮的浪尖——廣州,啟創社工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啟創中心”)執行總監廖煥標已經不是第一次從團海珠區委“領工資”了。
“啟創中心”近期以550萬元的價格承接了由廣州市民政局、海珠區政府出資,團海珠區委監管的社區服務項目——為海珠區26萬名6歲至30歲青少年所在的6個社區、12所學校提供社工服務。上一年,該項目的中標價格僅為250萬元左右。
儘管受雇于政府,但在“邊緣青少年群體”的摸排上,廖煥標和他的團隊仍感到困難重重。
“要摸排這類青少年,繞不開司法、公安部門,但要與他們合作,可能並不容易。”廖煥標説,針對“邊緣青少年群體”的服務是社會服務的一大重要服務門類,也是最能體現社會服務價值的服務産品,但它同時也是最考驗政府服務意識、認識水準的工作之一,“要司法、公安部門放開手和社會組織合作,不是‘控制’或者‘忽略’這個群體,而要‘服務’,不容易。”
廖煥標從圈內朋友處聽説,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已有意在“社區禁毒”項目上進行嘗試,與某非政府組織合作,但這一項目險些夭折,“這裡面的問題很複雜,但司法部門能有這種意識,本身已經是很大的進步和跨越。”
他告訴記者,香港的青少年在成為所謂“邊緣青少年”之前,會經過由社工組成的5層“保護網”的過濾。第一層是社區青少年服務中心的社工,第二層是駐校社工,第三層是社區針對吸毒、賣淫等人員的專項服務社工,第四層是每天在社區巡查的社區外展隊社工,第五層是從夜間23時至清晨6時巡查的深宵外展隊社工。即使一不小心掉入“邊緣青少年群體”,香港法庭在正式判處刑罰前還有“社會服務令”、“警司警戒令”和“感化令”,由專業社工介入對失足青少年進行輔導,幫助其找工作、讀書或者創業。
“在內地,就很少見到警察、法官、檢察官、醫生會把可能有問題的青少年轉給社工。”廖煥標介紹,啟創中心接到的“邊緣青少年”案例不多,且一般從有駐校社工學校的老師和家長處獲得,從未有司法機關公職人員轉介過這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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