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又一次在眾人的期待中被擱置,這將壟斷企業及其管理部門推上風口浪尖。
在日前召開的一次關於收入分配改革的內部研討會上,多位人士將方案沒有出臺的根源歸於壟斷國企和一些留有“自留地”的部委的阻撓,並建議國資委排除改革阻力。與會的一位國資委副主任當即喊冤反駁:“你們不了解實際情況。”
這位副主任解釋道,壟斷國企的人事任免、工資薪酬等方面的管理權並不是掌握在國資委的手裏,而是直接由國務院和中組部管轄,另外還有一部分壟斷國企如四大國有銀行、煙草公司等均歸其他部委監管。
方案一再擱置
據上述與會人士透露,收入分配總體方案已于去年10月完成起草並上報國務院。
該人士稱,總體方案中提到了建立健全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縮小城鄉收入的差距等多方面內容。同時,也對於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的雙重調控、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等方案著重給出了明確目標和要求。
“經過多年醞釀、討論和修改,即將出臺的方案已經比較成熟了。”參與過該方案內部討論的社保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馬小麗曾公開表示,“最終版本的方案將更加重視頂層設計和組合設計,也更加著重于如何提高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水準。”
事實上,收入分配方案已經醞釀了8年之久,2004年就啟動了起草工作。
2012年3月14日,溫家寶承諾在他任職的最後一年內,政府將“做幾件困難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給後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訂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而在10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溫總理專門強調把制訂這一方案作為四季度工作提出。
曾參與該方案內部討論的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當時預計,該方案會在2012年12月份出臺。但時至今日,收入分配總體方案並沒有如約出現在我們面前。
據上述與會人士透露,在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發改委曾兩次將方案上報國務院,但均未獲通過。
“由於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方案從一開始制訂就産生各種分歧。”該人士對本報記者説。
利益集團阻撓
對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再被擱置,蘇海南認為,其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由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臺會對現存既得利益進行調整,這些群體會有所抵觸,這成為方案出臺最大的阻力。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認為,方案在體制內部研究過程中存在不同意見,尤其在“反壟斷”等問題上。
“據我們調研的數據來看,壟斷性國企員工比其他國企和非國企員工的薪資、福利水準明顯高出,而這些普遍高出的收益並非完全來自企業微觀管理運作的高效率,這導致了收入水準仍然差異懸殊,並還在不斷拉大。”賈康稱。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亦證明了賈康的觀點:近幾年金融業職工平均工資是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多,其中證券業在2009年比全國職工高6倍左右。而工資排在前列的也均為金融、煙草、電力、電信等壟斷行業。
對此,蘇海南表示,長期以來壟斷行業和其他行業之間的巨大收入差距,與經濟領域改革滯後、市場機制不健全有關,由於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一些資源性行業企業以低成本甚至無償使用公共資源;在一些行業,競爭不充分也使得一些企業依靠壟斷地位獲取超額利潤。
而壟斷行業的這種不合理的高收入問題,對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化趨勢則起到了強化作用。
此前上報的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進行雙重調控的要求。
“方案要把‘提低、控高、擴中’這條主線弄清楚。”蘇海南認為,“提低”尤其具有緊迫性,也具有可行性;而調節高收入雖然具有必要性,但受客觀條件制約較大,如高收入者收入底數不清,相關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等尚不健全,同時,受高收入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其難度相當大,需要從長計議,多方創造條件穩步推進。
問題還不止這些。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國家發改委收入分配課題帶頭人李實説:“我曾多次參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徵求意見討論會,而意見徵集中有不少爭論。比如壟斷部門高收入問題,怎麼界定壟斷部門,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會有些困難等。”
國資委喊冤
來自壟斷行業的阻力,則把作為國有資産“大管家”的國資委推上了輿論的前臺。
在上述內部研討會上,該國資委副主任表示,現在國資委監管的116家央企,實際上能歸國資委管理的就幾十家,這幾十家央企都處在競爭性行業,不存在壟斷高收入問題,收入差距也比較合理。
早在2008年,國資委在冶金、電力、石油石化、航空運輸等四行業試行了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當年上述四大行業每人平均工資比上年僅增長6.9%,比央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3.1個百分點,央企負責人薪酬平均水準也出現了集體下降。
除了工資總額調控,國資委還對工資實行了行業調控,對工資水準和工資總額實行雙重調控,企業內部負責人薪酬同職工收入的差距也在縮小。
但近幾年,壟斷行業高收入問題再度反彈,引起了社會極大關注,一些業內人士對國資委的改革成效並不認可。
事實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一直不同意“壟斷”的提法,不敢認定誰是壟斷行業。據媒體報道,人保部正在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重要法規《工資條例》中,沒有使用“壟斷行業”概念,而採用了“收入過高行業”、“特殊行業”。
央行行長周小川近期也撰文否認存在壟斷,“除了工、農、中、建、交等大型銀行,還有數百家各種類型的中小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因此,説銀行業壟斷恐怕站不住腳。”
至於大部分處在壟斷行業的央企則是由國務院直管。另外,如金融和煙草類央企也均不在國資委管轄之列。上述副主任喊冤道,“把責任全部都推給國資委沒有道理。”
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國資專家稱,這位副主任説的也並非沒有道理,116家央企説是歸國資委監管,“管人、管事、管資産”,但實際上,像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壟斷央企的人事任免權都是在中組部而非國資委,國資委向央企派出的是監事而非董事,“管事、管資産”更是個空口號。
“所以,那些讓國資委破除壟斷行業阻力的人是有些勉為其難。”該國資專家對本報記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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