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世博工地打工的河南農民工王慶華有個心願:“希望我和我的孩子也能留在城市生活。”
王慶華離開農村已近10年,“回去很難再幹農活了”,何況,“聽説家裏的地要被徵用了”。但一直在城市打工的他從不自認是城裏人,“買不起房,醫療報銷額要比城裏人低,孩子要讀高中也只能回老家,至於城市戶口,似乎更遙遠”。
於是,他發現自己處於一種身份的兩難之中:“回老家,村裏人覺得我是個城裏人;在城裏,大家都認為我是個農民。”
在上海社科院常務副院長左學金看來,王慶華們的境遇折射了一種“淺度城市化”:近1.82億沒有戶籍生活在城市的人口,還有多達4000萬的失地農民,使我國在“人”的城市化方面顯得滯後。
“如果僅為了GDP而進行城市化,土地等要素都城市化了,但人還沒有城市化,這不會帶來更好的城市生活,反而會帶來無窮的問題。”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教授如是警示。
“當前我國的城鎮化率是46.6%,而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左學金説,這意味著有13.6%即1.82億生活在城鎮裏的人沒有城鎮戶籍,這些人沒有真正城市化。從這個角度講,我國目前的城市化仍屬於“半城市化”,距離“全城市化”還有很大距離。
多方研究表明,從土地方面看,中國的城市化似乎有些“早熟”;從“人”的方面看,中國的城市化明顯“發育相對遲緩”。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2009中國城市發展報告》顯示,2001-2007年,中國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建成區面積平均增長70.1%,但是市轄區中人口增長只有30%。
另有研究認為,合理的城鎮用地增長系數(即城鎮用地增長速度與城市人口增長速度之比)應為1.12,但據國土部門對國內24個城市用地情況的調查分析,僅1980-1995年間的城鎮用地增長系數就達到了1.91,亦即城鎮用地增速近兩倍于城市人口的增速。
有關研究機構的報告認為,要解決“半城市化”問題,關鍵是推進農民工的市民化,即允許那些已經在城市長期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及其家庭成員在自願基礎上獲得所在地城市的市民身份,並平等地享有與城市市民等同的公共服務和政治權利,承擔相同的市民義務,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市民。
在受訪專家看來,“宜居城市”不是一個簡單的生活居住概念,而是指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居住條件良好,能夠滿足居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求,適宜人類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應該具備良好的自然生態、社會人文、基礎設施等區位環境,應該是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文化氣息濃厚、生活舒適便捷、交通便利安全、景觀優美宜人、公共服務健全的城市。
上海同濟大學教授吳志強説,改革開放以來30年,中國完成了30%的人口的城市化,“我們還要思考後面30年該怎麼走。30年裏,我們使相當於兩個美國的人口從農民變成了市民,而我們未來還要做一次。”
他還提到一個新創造的英文詞,Urbanian(有“都市人”之意),在吳志強看來,不能把人分成城裏人和鄉下人,不能把人分成市中心人和邊緣人。無論居民還是遊客,所有人都是城市的主人,都可以被稱為“Urbanian”。“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第一要素、前提條件,就是“人和人站在城市的中間”。(葉鋒 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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