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秘書自古以來就是升遷捷徑:雖然不任實職,卻擁有隱性權力。按照中央嚴格規定,只有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幹部,才允許配專職秘書。但在我國許多地方,不但市縣領導,甚至連鄉黨委書記、鎮長都有事實上的專職秘書,配備專職秘書甚至成為顯示領導身份的標誌。
秘書選用由領導好惡決定
在我國很多地方,秘書選用基本由領導個人好惡決定,而當上領導秘書後,再被提拔的概率也極大。由於提拔路徑不規範,使一些缺乏領導能力或帶“病”的秘書被提拔重用,這已成為現行組織人事制度的灰色帶。
現年55歲的謝亞龍,就是從原國家體委主任秘書的職位上,被一路青雲地提拔為中國足球“掌門人”。他主管足球期間,除撈錢外,也使中國足球完成了從盛極到衰極的完敗。
在領導配備秘書時,用誰不用誰基本是領導個人説了算。比如李真在擔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時,就是由當時的省委書記程維高親自“欽點”。
秘書還要安排領導家屬生活
目前有些秘書有被異化的傾向,不但要負責領導日程安排、來客接待、講稿起草等事務性工作,還兼顧領導或領導家屬的生活安排,甚至有些領導收禮和送禮等拿不到桌面上的事情,也交給秘書去辦理。
領導秘書大都“官升一級”
在現實中,被選為領導秘書大都“官升一級”,但均不用經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程式,又不屬於“破格提拔”。身為有級別的秘書“外放”時,再“官升一級”的現象比較普遍,且不少屬於跨部門或異地任職,同樣規避了很多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的程式和監督。因此,領導秘書一職被不少人視為“升遷捷徑”。
“秘書容易得到升遷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一把手’權力過大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約。如果領導要選用或提拔自己的秘書,組織部門最終還是要看領導臉色具體操辦。”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表示。
有些領導將秘書當“奴才”
有些領導已將秘書當成了自己的工具和“奴才”,而實際上,其關係也並非工作關係那麼單純,而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主仆”關係,有的甚至成了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的腐敗共同體。
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上海第一秘”秦裕在擔任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期間,索取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680萬餘元。2005年下半年,中紀委領導曾經找過時任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談話,指出上海不少幹部反映秦裕廉政方面存在問題,要求他選用那些黨性強、作風正派的幹部當秘書,但陳良宇並不理會。
引起中央關注
來自高層的資訊表明,中央已認識到領導秘書提拔問題的嚴峻性,同時也陸續出臺一些相關規定,給任意擅權的領導加上一道“緊箍咒”。
2010年3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頒布實施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指出,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八種情形之一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幹部和人員的責任。其中特別提到“要求提拔本人近親屬,或者指令提拔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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