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臺志願者激勵政策
本報蘭州10月31日電 (記者趙帥傑)日前,《甘肅省志願者激勵嘉許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對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系統中登記、註冊,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志願者星級認定、激勵嘉許措施、激勵嘉許實施與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註冊志願者星級認定以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為主要依據,根據服務時間長短,將志願者分為一星級至五星級五個等級。同時,各地可結合實際出臺有利於促進志願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獲得三星級以上志願者或受市(州)級以上表彰的志願者,將特邀參加重大節慶等活動。志願者參加大型賽事、會務或重大突發事件處置保障等重要志願服務活動表現突出的,優先推薦認定為星級志願者,獲得表彰的志願者還可參評高級別的志願服務評選表彰。
《辦法》還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社會各界為志願服務提供支援和幫助,鼓勵引導慈善組織通過建立關愛基金等機制,對生活困難的志願者給予相應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