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復 助企紓困
“感謝法院,我們的工資拿到了”“感謝法院,企業又能正常運營了”……前不久,因成功辦理一起職工工資待遇糾紛案件,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同時收到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感謝信。
原來,邳州某化工企業因資金緊張陷入停工狀態,工人要求發放工資。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邳州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經過多次查控和走訪,發現該企業廠房、設備等資産因外債已全部抵押,其名下無資産可供執行。工人們表示能夠體諒企業當前面臨的狀況,希望企業恢復運營,現在要求支付拖欠的費用也是迫不得已。
同時,因無力支付工資導致留下的信用“污點”,讓該企業在貸款、投資以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補貼等方面受到諸多限制,這讓企業恢復經營變得更加困難。面對這一系列錯綜複雜的難題,應如何妥善化解?
“簡單地‘一執了之’不是目的,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才是關鍵。”邳州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振寧介紹,經過多番組織協商,並徵得申請執行人同意後,邳州法院對該企業啟動信用修復,及時解除其失信資訊,還協助企業通過政府擔保平臺獲得貸款支援,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生機。目前,該企業已正常生産運營,工人工資也發放到位。
邳州法院執行局局長吳樹渠介紹,為充分發揮失信企業主體“自我糾錯”的主動性,法院在發出執行通知時,同步告知信用修復激勵與懲戒機制,給予被執行人1至3個月暫緩納入失信名單的合理寬限期。為確保信用修復的程式正當、公平公正,邳州法院全面梳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通過摸底排查、線上查詢、線下集中調查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法及時撤銷、刪除失信資訊;對於發展前景較好的失信企業,及時與申請執行人溝通促成和解,並主動協調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幫助。
與此同時,為防止出現弄虛作假等行為,邳州法院制定了嚴格的審查與處罰辦法。信用修復期間,對暫停懲戒的被執行人實行滾動審查,一旦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將立即恢復懲戒。對發生違規情形的,法院不僅取消信用修復資格,還將延長失信發佈期,並依法從嚴處理。截至目前,邳州法院已對252家被執行企業進行信用修復,促成16件案件執行和解。
“對企業信用進行修復,既是立足司法職能重振失信企業發展生機的有力舉措,也是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激勵方式。”邳州法院院長潘榮凱表示,下一步將不斷完善企業信用修復的相關機制舉措,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