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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欠發達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建設(金臺銳評)

2022-09-29 09:03: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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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在司法部等單位的組織下,一批律師事務所在西藏、青海、甘肅等6個省份的46個“無律師縣”設立分所。至此,我國基本實現了律師事務所縣域全覆蓋。

  隨著法治建設不斷推進,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辦事、解決矛盾糾紛的需求日益增長。這就要求包括律師服務在內的公共法律服務,能夠更加充分、優質、便捷。《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提出,“加快整合律師、公證、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鑒定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近年來,我國公共法律服務得到較快發展,但也存在供給體制機制不健全、資源配置不均衡等問題。特別是在中西部一些欠發達地區,公共法律服務人員不足,法律服務資源短缺,個別地方存在“無律師縣”“無公證員縣”現象。

  面對這些問題,各地各部門精準施策,著力解決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人才不足、與當地實際情況結合不夠等問題。尤其注重培養本地律師等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將公共法律服務的觸角延伸到每一個邊遠鄉村。

  有關部門還結合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地區實際,制定各類舉措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健全完善中西部邊遠地區法律援助機構設置;加強公證服務資源佈局規劃、動態調配,統籌解決“無人處”“一人處”等公證服務缺失問題;實施“雲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項目,運用網路服務、遠端視頻服務模式,促進優質資源向欠發達地區輻射;積極培養民族地區“雙語”法律工作者;推進“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援藏律師服務團”、“同心律師服務團”等志願服務活動……經過多方努力,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進一步普及公共法律服務,還需要通過政策傾斜、業務扶助、生活關心等舉措,確保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能“留得下來、幹得出色”;要因地制宜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重視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與地區實際相結合,多培養本地的“法律明白人”;支援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多種形式對接幫扶機制,開展對口援建、挂職鍛鍊、交流培訓等。

  公共法律服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和保障性工作,建設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全體人民的共同願望。尤其欠發達地區,要紮實作為,努力讓公共法律服務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眾。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