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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維權還是“碰瓷訴訟”?——“青花椒”商標維權事件追蹤

2021-12-28 09:05: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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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成都12月27日電 題:正當維權還是“碰瓷訴訟”?——“青花椒”商標維權事件追蹤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吳光于、吳曉穎

  近日,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多家餐飲企業,店面招牌、菜譜、菜碟因為帶有“青花椒”的字樣,被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引發社會熱議。12月26日,萬翠堂公司法定代表人發聲,表示將撤回全部訴訟。

  這場“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訴訟風波背後有怎樣的玄機?

  官司“從天而降”,多家餐館“喊冤”

  今年10月中旬,在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太和鎮開了10年飯館的“王記青花椒魚莊”老闆老王,突然收到一份起訴書:萬翠堂公司以“王記青花椒魚莊”店舖門頭帶有“青花椒”字樣為由,狀告“王記青花椒魚莊”侵犯其註冊的“青花椒”“青花椒炒鍋魚”商標專用權,要求判令“王記青花椒魚莊”拆除店舖門頭,並賠償5萬元。

  老王很氣憤:“我們店面不大,雇了2個人,做的小本生意,十年前辦的營業執照上就是這個店名,對方註冊商標時間比我開店時間晚,怎麼就侵權了?”

  王記青花椒魚莊的門頭店招 受訪者供圖

  這是一張拼版圖片 三張圖片均是上海萬翠堂公司註冊的“青花椒”商標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取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萬翠堂公司是三個與“青花椒”有關的商標權利人:2014年7月7日,上海可奈實業有限公司經核準取得第12046607號註冊商標,該商標是一個豎排的白底藍字用楷體書寫的“青花椒”文字,2016年4月6日,萬翠堂公司受讓該商標;2016年9月7日、2018年6月21日,萬翠堂公司又分別取得第17320763號商標(“青花椒”文字與圖形的組合)、第23986528號商標(“青花椒砂鍋魚”文字與圖形組合)。以上三個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均為第43類,包括飯店;餐廳;咖啡館;住所(旅館、供膳寄宿處);備辦宴席等。

  “王記青花椒魚莊”的門頭店招則是紅底綠字。“將青花椒寫上店招,是為了突出這個家喻戶曉的原材料,不是作為餐飲服務商標使用。”老王説。

  同樣被起訴的還有成都市武侯區的雙合園火鍋店,老闆吳先生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火鍋店生意難做,已經處於歇業的狀態,12月21日突然得知被起訴,感到莫名其妙。

  記者查詢“天眼查”發現,今年以來萬翠堂公司起訴十余家餐館侵害商標權,涉及四川、浙江、上海、河南、江蘇等多省市。

  爭議聚焦商標維權邊界,專業團隊“免費維權”

  記者採訪發現,這批案件引發關注,主要爭議聚焦在兩點:

  首先,上海萬翠堂的“青花椒”商標註冊是否適當?

  有專家認為,青花椒本身是一種調料,如果要註冊調料品類商標是不允許的,註冊飯店品類則沒有問題,青花椒在飯店品類上並不是一種通用名稱。

  也有觀點認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青花椒”事件中的三個商標中,以文字商標註冊的“青花椒”商標並不具有顯著特徵。

  其次,商標維權的邊界在哪?

  智慧財産權法學專家、四川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李平等專家認為,本次事件中的“青花椒”作為第43類服務商標註冊,維權中將其延伸到商品領域,甚至延伸到傳統、普通的菜品表述上,已經涉嫌濫用權利。

  記者調查發現,萬翠堂公司最早開展的商標維權訴訟始於2017年。

  12月25日,上海萬翠堂公司董事長左正飛通過媒體表示,過去維權主要是針對惡意模倣店名、裝修甚至騙取加盟費的商家提起訴訟。維權過程異常艱難,索賠費用甚至還不夠律師費。2020年,正尚律和(北京)智慧財産權服務有限公司找到自己,提出免費幫忙維權,維權所得歸正尚律和所有。

  正尚律和的微信公號“正尚律和智慧財産權”中有一篇《正尚律和是怎麼幫企業打假的?》文章,道出了正尚律和的運作模式:文章宣稱委託方不用花一分錢,也不用出一個人。“正尚律和全國46個城市、32家律所的調查團隊、專業律師就都是你的人”,文章還稱2000+員工全國範圍內地毯式排查,用時15到45天,《全國侵權報告》出爐,“你説打誰我們就打誰”,用時30天左右“民事訴訟or協商解決or行政查處or刑事追究,你説了算”。文章還稱,整個過程全墊資,委託方零成本。

  《正尚律和是怎麼幫企業打假的?》文章截屏

  12月26日,記者多次撥打“正尚律和”微信小程式中“維權顧問”的聯繫電話,無人接聽,隨後又通過該號碼添加微信好友,未獲得通過。記者在“天眼查”上發現,“正尚律和”的經營範圍包括法律諮詢,不包括律師執業活動。

  規制惡意訴訟,防止訴權濫用

  據了解,上海萬翠堂此前已對部分案件申請撤訴。11月25日下午,萬翠堂公司訴“王記青花椒魚莊”一案在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原告律師看了被告準備的材料後當庭撤訴。就在頭一天,11月24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收到了萬翠堂公司訴廣安區宇宣青花椒魚莊的撤訴申請。

  12月26日,左正飛通過媒體表示,他已要求相關人員終止與正尚律和的合作,並全部撤訴。記者12月27日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尚未接到相關案件的撤訴申請。

  今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對外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為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指出,加大對於智慧財産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智慧財産權,推進智慧財産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

  然而,從“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等地理標誌維權,到涉“青花椒”商家被起訴,近期出現多起商標維權爭議案件。

  “我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以及專利法、商標法等智慧財産權部門法規定了權利行使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惡意訴訟以及在沒有全面了解和準備的情況下提起的‘輕率訴訟’不僅極大地影響司法權威、司法公信力,也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成都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陳軍説。

  四川省火鍋協會會長嚴龍表示,當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餐飲行業的小微企業正艱難度過“寒冬”,如果遭遇惡意訴訟,無疑是雪上加霜。他呼籲相關部門對“碰瓷訴訟”、惡意訴訟加大規制力度,予以堅決打擊。

  “近期出現的類似事件,反映出在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同時,還需要防止權利濫用。由於智慧財産權屬於人為權利,其授權、行權、維權都有著與自然權利不同的特點,需要在相關制度的設計和適用中十分慎重,避免顧此失彼。”李平説。(參與采寫:李倩薇)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