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國健署”癌症登記資料搞烏龍,連3年出錯。臺“國健署”14日晚間因資料誤植道歉,主要因為歷年資料都以“發生率”呈現,但自2010年以後變更為“發生人數”,造成比較與解讀的錯誤。
依據2012年的發生率排名,臺灣前10大癌症登記的順位是女性乳癌、大腸癌、肝癌、肺癌、攝護腺癌、口腔癌、子宮體癌、胃癌、甲狀腺癌、皮膚癌。
相較2011年、2010年不同的是“子宮體癌”由第8名變更到第7名、“子宮頸癌”由第9名掉出十大排行,排名第11、“甲狀腺癌”由第11名擠進第9名,就發生率排名而言,首次入榜。
若從發生人數排名,依次是大腸癌、肺癌、肝癌、女性乳癌、口腔癌、攝護腺癌、胃癌、皮膚癌、甲狀腺癌、食道癌。2012年與2011年、2010年的不同是肺癌與肝癌的名次對換。
“發生人數”與“發生率”不同,應分開比較及解讀,臺“國健署”14日晚間澄清並對資料誤植道歉,癌症防治組長吳建遠表示,過去歷年公佈都以“發生率”為比較基準,自現任署長邱淑媞就任後,更改為“發生人數”,自2010年起,造成數據比較與解讀的錯誤。
吳建遠説,從發生率到發生人數時的疏失是將原本的十名以發生人數重新排序,忽略在這樣變動下産生的差異,造成第9、10名誤植為子宮體癌和子宮頸癌,正確應該是“甲狀腺癌”和“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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