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33歲黃姓男子在交往期間拍攝前妻裸照,並將檔案放在網路供網友欣賞,夫妻倆離婚後,還將性愛影片、照片傳給情敵。新竹地院昨天審結,對黃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刑前須接受治療。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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