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7日消息 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指民進黨要角謝長廷“透過親戚將新台幣上億元匯往海外”、“一定是臟錢”遭控誹謗。法院一審以邱毅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判他無罪。臺灣“高院”今天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這是邱毅本週以來第3起勝訴的官司,前2起為邱毅因遭臺南“扁友會”會長黃永田扯假發提告,24日獲判賠新台幣30萬元定讞。臺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控告他在政論節目中涉誹謗,邱毅昨天也獲判無罪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陳水扁因涉洗錢、“公務機要費”等案,去年2月間臺北地方法院開庭時,于庭中證稱,臺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曾告訴他,謝長廷透過親人匯款10億元新台幣到新加坡。
判決指出,媒體于開庭隔天到臺“立法院”詢問邱毅意見時,邱毅在媒體前向謝長廷喊話“是你遊家哪一個舅子,幫你把10多億匯到新加坡的?”並以“謝長廷透過遊家小舅子將上億元匯往海外”、“一定是臟錢”等言論響應,遭謝長廷控告誹謗。
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邱毅談話是根據陳水扁庭訊發言,且邱毅雖向記者指稱,謝長廷透過親人匯出海外的款項“一定是臟錢”,但審酌社會輿論對貪污、洗錢的評價,認為邱毅發表的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不構成誹謗,判他無罪。
謝長廷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院”合議庭今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台灣網 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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