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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共衛東海與南海邊疆的幾點思考

2014年07月09日 10:19 來源:華夏經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抓住機遇加強兩岸東海與南海戰略合作

  “肯取勢者可為人先,能謀勢者必有所成”。當前,面對東海與南海局勢的新變化、新形勢,海峽兩岸需要抓住歷史機遇,突破政治僵局,站在整個中國與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捐棄前嫌,加強合作,共同維護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一)建立兩岸在東海與南海的共同話語體系。在領土和海洋權益問題上,一個民族不能説兩套話,一個中國不能有兩種聲音。兩岸應儘快建立共同的、全方位的話語體系,對內強化“祖權”、“祖産”意識,對外強化共同擁有主權的決心。這個話語體系,應主要包括共同的歷史證據,共同的法理依據,共同的政策立場,共同的輿論宣傳,共同的鬥爭策略等。

  一是,兩岸對方在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上可以各有宣示,但在政治原則方面應有所默契,前提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動搖,底線就是不做有悖于維護共同主權和權益的事。

  二是,兩岸在政治主張方面應有所協調,對外表態即使有所區別,也不能完全相左,特別是事關中華民族主權的表態,雙方應有所兼顧,不能公開拆臺。

  三是,兩岸在輿論宣傳方面應相互呼應,統一宣傳口徑、策略和步驟,聯合海外華僑華人在東海與南海問題上共同發聲,加強彼此措施的正反饋效應。如,對於“釣魚島”和“釣魚臺列嶼”的稱謂,兩岸可繼續延續歷史習慣稱謂;但對於“南中國海”,對外不宜稱“南海”,以免掉入別國的話語陷阱。

  四是,兩岸在海域立法上注重配合,兩岸可著手對在島礁主權維護、海域管轄、“歷史性水域”等立法合作,不斷夯實兩岸對外宣示主權的立法基礎。

  五是,兩岸在學術研究上加強合作,定期舉辦研討會,設立專門課題項目,研究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話語體系構建問題。當務之急,研究維護東海與南海主權權益的共同依據,確保兩岸以一致的立場和口徑向全世界宣傳和爭取權利。最近人民日報一篇文章提出“琉球再議”,受到媒體廣泛關注和網民熱議,兩岸可從學術研究入手,共同論證“琉球”歷史,進一步厘清事實真相。

  (二)構建兩岸常態化的溝通平臺和合作機制。溝通平臺和制度機制是兩岸交流合作的基本支撐與重要保障。一方面,從強化溝通對話、共同維護海洋權益入手,逐步建立有官方背景的合作機制與溝通平臺,作為兩岸雙方定期對話管道和合作框架。繼續擴大兩岸民間組織、學術團體與智庫機構在東海與南海問題上的溝通交流,加大兩岸研究討論東海與南海問題的力度,形成海峽兩岸民意共同維護東海與南海主權權益的廣泛社會輿論與氛圍;推動海協會與海基會共同成立東海與南海問題工作小組,在ECFA機制內建立東海與南海問題專門功能小組,探索兩岸合作的政策探討、工作協調、糾紛處理、涉外事務等具體事宜。另一方面,由低到高、逐步推進,強化兩岸東海與南海合作政策機制研究。研擬兩岸東海與南海合作的海洋維權方案,就兩岸合作的管理關係、合作領域和層級、合作程式和方法、合作內容和方式等問題,展開實質性對話;出臺“東海與南海政策綱領”,建立統一的頂層決策與協調機制,並建構“東海與南海管理體系”,為兩岸在合作預留準備;適當時機簽署“海峽兩岸東海與南海合作協議”,具體內容與細節由兩岸共同協商決定;研擬“兩岸合作開發東海與南海資源發展戰略”,作為未來中華民族復興的百年大計。

  (三)逐步加大兩岸在經濟性、事務性、功能性領域合作力度。兩岸應從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的戰略目標出發,積極經略東海和南海,逐步推進兩岸在政治敏感度低、可操作性強、有國際法依據的議題上合作,擴大默契,累積共識,增進互信,這樣既能獲取實質性利益,又可彰顯中華民族主權。

  第一步,合作開展海域調查及海洋探測。主要是兩岸在東海、南海地區合作從事海洋科學研究、海域調查、海洋資源勘探等,這對兩岸和國際社會均有貢獻,臺灣內部反對可能性較小。

  第二步,航船安全與海難救援。可先由兩岸在東海與南海建立24小時海難通聯和氣象預警機制,逐步向海事通報及協同執行方向發展,爭取建立兩岸聯合救難船隊。

  第三步,漁業捕撈與石油資源開發。開發漁業和石油資源能産生巨大經濟利益,兩岸在此議題上合作與支援,可為兩岸人民爭取實質性利益。尤其是石油資源,臺灣幾乎全部靠進口,兩岸合作開發南海石油資源在島內不致産生太多反對。

  第四步,旅遊開發與生態維護。旅遊開發與生態維護是新興産業,前景遠大,且開發的旅遊景點又可兼顧作為兩岸民眾特別是青年學生的愛國教育場所,一舉兩得又不涉及敏感議題。兩岸可將東海與南海列為共同生態觀光旅遊的重要據點,開闢以釣魚島、太平島或永興島海域為中心的商旅人文交流圈,並就此議題協商簽署相關協議。

  第五步,海上執法與打擊海盜。兩岸已于2009年4月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合作在東海與南海打擊海盜是順理成章之舉。

  第六步,聯合護漁護航。菲律賓之所以敢野蠻槍殺臺灣漁民,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兩岸沒有形成聯合護漁護航的力道。兩岸負責海警、漁政的有關部門,應通過明確責任、包片負責、共同巡航等方式,在重要時節和敏感區域進行聯合編隊巡航,制止各類侵權行徑,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彰顯兩岸共同維護領土主權決心。

  (四)把兩岸在東海與南海軍事合作作為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突破口。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已成為兩岸共同關注與討論的重要問題,但一直受制于兩岸政治現實沒有實質性進展。由於釣魚島和南海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兩岸共同挑戰與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兩岸在東海與南海軍事協防與合作問題上,加強討論協商,實現最終合作,符合對方共同利益,有助於雙方通過具體問題合作積累經驗,突破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瓶頸。鋻於當前兩岸分離的政治現實,兩岸在東海與南海問題上的軍事合作上要十分謹慎,可考慮按照“先易後難、先民後軍、先理論後實踐”的原則逐步推進。

  第一階段,建立非正式的軍事溝通渠道,先由兩岸退役將領先行學術研討,逐步發展到兩岸軍方委派相關機構進行協商,定期或不定期商談兩岸在相關海域的合作機制、合作事項、合作方式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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