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專院校教師任獨董資料曝光 逾半數未取得兼職同意函
臺灣教授擔任獨董資料曝光。(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6月8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臺當局“教育部”認為管中閔違法兼任獨董,並以此理由駁回臺大校長遴選結果,引發外界對於獨董的討論。國民黨“立委”陳學聖8日爆料,依照他所掌握調查結果,臺灣上市公司有聘任具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身份之獨立董事,共372人次;另外,于上櫃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之具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身份者有285位,但超過半數的獨董就任後都未取得兼職同意函。
陳學聖表示,針對大專院校專任教師擔任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是否取得兼職同意函及簽訂産學合作契約,“金管會”先前委託證交所、櫃買中心,採問卷方式調查。根據調查,上市公司有聘任具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身份之獨立董事,共372人次,其中32.80%于就任後取得兼職同意函,而高達51.34%則未取得;于就任後簽訂産學合作契約者佔32.80%,未簽訂者也高達51.88%。另外,于上櫃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之具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身份者有285位,其中29.82%于就任後取得兼職同意函,高達52.63%未取得;就任後簽訂産學合作契約者佔28.77%,未簽訂者達56.49%。
陳學聖指出,依實務,教育研究人員的兼職與借調,在學術機構內可説常見,有時基於時效性,會先行就任,事後才完備程式。此數據證明在就任前完備程式之情形反而是極少數,甚至還有極高比例未申報,證明臺當局“教育部”處理臺大校長管中閔聘任案之方式,完全只是因人設事。(台灣網 娟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