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貞威:“臺灣主體意識”的權力化過程

時間:2014-10-11 10:55   來源:台灣網

  整體上來看,筆者以為“臺灣主體意識”所包含的的基本內容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所謂主體,指的是相對於客體及其他主體而言,要具有自我能動性和實踐活動的自我主導權。所以“臺灣主體意識”最重要的一點是“臺灣前途要由2300萬台灣人民決定”,這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共同認可的。即發展前途的自我決定權。

  第二、執政當局的一切政治活動活動包括內部決策、對外關係都以“臺灣的利益考量”為出發點,即所謂“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尤其在政治活動中,以維持兩岸互不管治的現狀為優先選項。即臺灣利益優先選擇權。

  第三、自1895甲午戰敗,兩岸經歷了100餘年的分離,期間只有短暫的4年統一時期。100餘年來,兩岸雙方經歷不同的歷史境遇,形成了臺灣具有差異化的群體心理、文化形態、現代化發展路徑和政治體系。與大陸具有別樣的歷史遭遇,這是臺灣主體與大陸主體不同的基礎。

  第四、在同大陸的協商談判中,或未來兩岸關係的政治安排都必須正視和承認“中華民國”的事實存在。儘管藍綠認同有差異,但“中華民國”已成為臺灣人的最大政治公約數。這是“臺灣主體意識”依託的憲政架構與法理基礎。

  第五、主體意識內涵已逐漸容納一些價值因素。比如民主、人權。臺灣藍綠兩大政治勢力均認為臺灣已發展出較為成熟的民主體制和較為完善的人權保障機制,這是臺灣相較于大陸的價值和制度優勢。臺灣方面認為“大陸民主化”是兩岸關係未來發展的一個很大的影響因素。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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