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談之八:孫中山先生論中國統一的打擊對象
打破“兩個東西”:軍閥、串通軍閥的帝國
孫中山先生明確指出,“我們中國是統一的,但是自辛亥革命以來,腐敗的官僚和軍閥,把一個國家弄到四分五裂”,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再造一個統一的共和國家”。而達此目的須打破“兩個東西”,即打破軍閥及其背後的帝國主義。
為何要打破這“兩個東西”?中山先生認為,中國在清末及辛亥革命後一直未能真正統一,禍根在擁兵自重、佔地為王的封建軍閥,在“援助軍閥”並“串通軍閥”作惡的帝國主義。這“兩個東西”相互勾結,致使武人稱雄、兵連禍結,整個中國四分五裂“疊起紛亂”;而“中國之政愈亂”,則帝國主義列強“對華實現其壓迫的野心之可能性愈多”,其單獨或共同迫使中國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甚至“對於中國提倡共管、瓜分等説”;“庚子議定書”就讓帝國主義用奪得的一大筆款額,“像用一把鐵鉗緊緊控制著我國的政治和經濟命脈”,使“我國人民爭取統一和自治的任何努力都歸於無效”;“中國財源現悉委于外人手中,年年損失不下五萬萬之巨,以此之故,中國復興事業終於無成,即受帝國主義之阻礙也”;由封建軍閥專制腐敗、帝國主義強權壓迫造成的“不平等條約”,對中國好比“賣身契”一樣,使得“現在中國已失去國際上的平等自由,已經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由此,中山先生明確指出,只有打破軍閥及其背後的帝國主義這“兩個東西”,“中國才可以和平統一,才可以長治久安”。
如何打破這“兩個東西”?中山先生提出,“在國內要努力做到不使政治的權能重落軍閥之手,而在國際上要極力抵抗帝國主義的跋扈”。具體説,包括要“徹底消滅造成國家一切混亂的主要根源——軍閥主義”,如“撤消督軍的軍隊而代之以工兵”等;要“防止外國人在中國搗亂”,“不能再坐視外國僑民在中國領土內肆其跳梁跋扈”;根本的是要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如外人租借地、領事裁判權、外人管理關稅權以及外人在中國境內行使一切政治的權力侵害中國主權者”,進而與有關國家“重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之條約”。為此,中山先生在1924年11月二次北上議和、推動召開國民會議時,即鄭重宣示,第一目的“在欲廢除十三國對華之不等條約,使中華民國成真正大統一之國家,則治外法權及關稅各節問題均可一一解決”;其次“為貫徹廢督裁兵,及財政整理”。他還就此強調,“倘此志不達,即選予為總統或任何制度下之領袖,予決不就”。可見其旗幟之鮮明、立場之堅定。
中山先生愈到晚年愈益看清帝國主義扶持封建軍閥割據,扶持北洋軍閥政府,就是想破壞中國的統一,“想用中國人來瓜分中國”。因而運用勢在必然的歷史邏輯作出結論——“要以後真是和平統一,還是要軍閥絕種;要軍閥絕種,便要打破串通軍閥來作惡的帝國主義;要打破帝國主義,必須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條約。” 這樣,中山先生主張的“兩個打破”,內反封建軍閥割據、外反帝國主義壓迫,已將中國的國內統一與中國在國際上的獨立自主結合起來。(華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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