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晚自習期間上廁所必須憑‘入廁許可證’,這規定真是太奇葩了!”10月31日,有網友向記者爆料稱,江西萍鄉上栗中學向每個班級發放一張“入廁許可證”,該證平時放在講臺上,需要上廁所的同學必須攜帶該證才能被允許進入廁所。上栗中學政教處負責人稱,學校沒有出臺類似規定。(11月2日《彭城晚報》)
一説到“限制”、“禁止”,我們總是會去謾罵和吐槽,不是説侵犯人權,就喊著我們要自由。人權需要保障,自由需要保障,但是我們要結合具體事情來看。“入廁許可證”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以往的時候我們也看到過。有的個私企業就印製過“入廁許可證”,他們害怕職工耽誤生産,這就侵犯了職工權益。有的公職單位也印製過“入廁許可證”,他們害怕單位以外的人員弄臟了廁所,這就是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而這個學校的“入廁許可證”則不然。表面上看,這樣的規定確實很奇葩,很搞怪,很無厘頭,而你心平氣和的去看待問題,這裡面更多的是柔情,是關愛。
首先來説,“入廁許可證”並不是什麼時間都限制的,比如白天上學的時候,就沒有這個限制,只是在晚自習的時候使用,這是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夜晚,學校是最容易發生各種事件,尤其是性侵害事件多發生在晚上。孩子要上廁所的時候,未必真的去上廁所。學校推行“入廁許可證”,實際上是保障孩子的安全。
其次來説,晚自習課,一節是45分鐘,在課間的時候,孩子們完全有足夠時間去上廁所。學校並不是限制孩子上廁所,而是在晚自習課上加強了管理。這有何錯之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上課要保障課堂的秩序,如果所有孩子課間不上廁所,非要到課堂上才一個個往廁所裏跑,這個秩序也就不好保障了。而且,人家並不是不允許課堂上廁所,而是需要給教師説一聲,教師發給“入廁證”,這也是保障課堂秩序的需要。有人會説,上廁所還要選擇時間嗎?有人拉肚子咋辦?這只是極端的個例,特殊情況告訴老師一聲,拿著“入廁證”不丟人。
校園的廁所是一個性侵事件發生的多發地段。這個學校既然印製了“入廁證”,想必他們是在廁所這個重災區做了些事情的,會安排專人在廁所附近值班的,因為要檢查“入廁證”。這恰恰更好堵上了廁所性侵案件發生的漏洞。很多社會青年,就是以上廁所的名義侵害女生的,很多學生也是跑到廁所看黃片和吸毒的。鋻於目前校園的深層次問題還難以馬上解決,這個學校的“入廁許可證”可謂是用心良苦的。與學生的安全相比,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讓步的。
我倒是很同情學校的回應:“我們沒有發放入廁許可證,沒有出臺類似規定。”這句話顯然是假的,是他們害怕輿論的吐槽。習慣性吐槽和習慣性譴責讓很多人很是畏懼。而有的時候,我們的吐槽和譴責未必就是判斷後的産物,很多吐槽根本就沒有經過自己的思考,而是習慣性而已。
面對用心良苦的“入廁許可證”。我們就別用老習慣去傷害了。我倒是希望這個學校能大大方方的承讓這事就是他們幹的,“入廁許可證”沒啥大不了。(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