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看不見還是上司看不見?

時間:2014-06-04 16:15   來源:台灣網

  20年來全國治理大江、大河、大湖,從未間斷過,但實效與預期並不一致。“市長説,地下鋪了管網,把幾百億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見,我怎麼能幹這個事兒呢!”在一個沿海地區經濟發達城市調研時,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聽到這樣的聲音。(6月3日人民網)

  市長治污不積極,將原因歸結為“地下鋪管網老百姓看不見”。市長的這番話,聽起來實在有些荒唐。按照市長的説法,地下鋪設幾百億的排污管網,工程不可謂不大。投入如此巨大,工程如此浩繁,總不能靠市長一個人拍腦袋決定吧。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式走,總得先徵求老百姓的意見吧?老百姓怎麼可能看不見呢?更何況,現代社會,媒體高度發達,還有什麼事能瞞著老百姓,讓老百姓看不見?

  市長以老百姓看不見為藉口,不願在治污上花錢説的卻真心話。幾百億埋在地下,著實讓市長心疼。這到不是因為老百姓看不見,多半是因為市長的上司可能看不見。市長們要的是頂頭上司看得見的GDP!治污這種燒錢的事兒,市長自然不願意幹。

  近年來,關於地水污染的報道屢屢見諸各大媒體。2011年10月,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國地質科學院水環所等“國土係”科研機構,向國務院遞交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狀況及防治建議”。該“建議書”中的數據顯示: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品質整體較差,污染較嚴重,未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僅佔採樣點的55.87%。地下偷排在華北地區比較普遍。

  人們不禁要問:企業為什麼敢於以身試法,幹“地下偷排”的事?答案顯而易見:治污無疑會增加企業的成本,也會影響地方的GDP增速,進而影響地方官員的政績,甚至影響某些官員的前程。正因為存在各方利益博弈,才導致污染處罰不力,治污難以見效。去年5月,國家環保部通報華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受檢查的2.6萬多家企業中,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各級環保部門對88家企業處以總額613萬餘元罰款,平均每家污染企業罰款7萬元。

  由此可見,環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緣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缺乏監管,而根子出在某些地方官員的政績觀上。比較而言,官員們更樂於上大項目,更熱衷於賣土地,這樣不僅來錢快,經濟數據“看上去也很美”。而花錢治污見效慢,對於市長而言,實在是吃力不討好。

  市長的升遷老百姓説了不算,政績觀自然要扭曲。正因如此,去年底,中組部下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由以往單純比經濟總量、比發展速度,轉變為比發展品質、發展方式、發展後勁。將公民滿意度、幸福不幸福作為檢驗政府工作的終極標準。

  有此背景,地方各級政府必須儘快負起責任,加強對環境的保護和監管力度,花更大的精力,動更多的腦筋,治理環境污染,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以環境污染為代價的經濟增速是骯髒的GDP,也與中央精神相違背,這樣的“速度”,不要也罷。(台灣網網友:張衛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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