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為5年,由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包費每年每畝155.67元,每年承包費計1647300元。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接受七里海保護建設管理委員會(下稱七里海管委會)的管理和保護性開發。”根據王英掌握的數據,造甲城村15000余畝濕地蘆葦,過去每畝約15捆,正常年産量是20多萬捆,而2013年産葦量是4萬多捆,僅是5年前的五分之一。“這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破壞的程度可想而知。”(5月25日中國新聞網)
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曝料素有“京津肺葉”美譽的七里海,全世界只有3處這樣的古海岸濕地,全中國獨一份,而如今七里海經多年蠶食開墾後,東海目前已名存實亡,濕地沼澤集中在西海,當地部分村民眼看葦田逐漸被承包商大肆破壞,多次維權未果,卻被刑拘,有的老人看到七里海破壞後的景象,當場流淚。
據以上材料中合同反映:“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嚴禁賣土和往外運土,必須保持原地形地貌,如需改造,必須經甲方和七里海管委會批准方可施工。在承包地塊內,南小份北堤、東河、頭溝三角歸甲方所有,如甲方取土,乙方不能提出任何理由加以阻撓,取土標準為地面下2米。”再從材料中反映濕地實際開採情況來看,出現深夜猖獗大量挖土,拉土車超過100輛運載,挖掘深度深至5米,貌似甲乙雙方都違背了合同開採規定,顯然存在嚴重違規破壞濕地資源,還用合同打著保護性開發的名義來挂羊頭賣狗肉,面前群眾揭發,官方是否只顧承包商的經濟創收效益來分得一羹?從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還是官商勾結一起分割濕地資源這塊蛋糕?如此開採,一旦濕地資源毀盡,生態平衡遭到嚴重破壞,子孫後代會面臨怎樣的生存環境?
近年來中國各大城市空氣品質每況愈下,氣溫變暖、沙塵暴天氣、霧霾……這些惡魔多次侵襲我們人類的健康生活,甚至危及生存發展空間,難以回到多年前那片挪威的森林,這是為什麼?難道不是部分人只顧追求眼前經濟而過度地耗費資源所致?回過頭來想一想,有人説有的城市搞綠化過程中花費了眾多人力、財力、油耗移栽一顆樹木的成活卻要死亡幾顆樹木為代價,甚至背後還滋生偷木盜伐的灰色勾當,森林資源的過度開採,終究會讓生態失衡,累計成災害時終究會嘗到惡果。
濕地資源也是難以再生的國家保護資源,在生態壞境中也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部分發達國家的濕地資源破壞在先,當局者若不引以為鑒,繼續肆意破壞下去,一定會付出相應的代價。究竟是誰打翻了七里海這塊奶酪?呼籲有關紀律部門認真調查此事深入調查追責,環境保護部門落實科學的濕地保護措施。(台灣網網友: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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