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考狀元”説不又有何妨?

時間:2012-10-19 13:50   來源:台灣網

  18日下午福建省委辦公廳提供的官方通報稱:福建省委辦公廳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錄用公務員的規定,對劉金星同志進行了全面實地考察,從了解的情況看,該同志不適合該崗位要求,經慎重研究決定不予錄用。為體現這次考錄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們還決定對該職位不作遞補錄用。(10月18日 中國新聞網)

  公考頭名遭拒在今年5月已掀起波瀾,但與今年5月發生的青海保監會拒錄考生黃紅、岳太杉和郭華東相比,福建省委辦公廳似乎就不予錄用的緣由更加理直氣壯:對劉金星的錄用考察符合相關的政策、程式,考察過程全面、深入、細緻,考察結果真實、準確、有效。

  根據《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對省級直屬機構的一些重要職位在考察時應當從嚴掌握標準。”福建省委辦公廳實屬重要職位,故而對被招考對象的選錄要求也相應有所“苛刻”。而福建省有關部門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和考察等程式,最終作出對頭名狀元不予錄用的決定,可見公招考試並不是純粹的考試成績高低的較量,更是多方面綜合能力素質的考察。

  我們試想,如果單從考試成績考察重要崗位的應招者,那麼公務員招考純粹回到了所謂的高考年代,以考試成績制勝。在此,我們不懷疑考試成績好者在其他綜合能力方面有何欠缺,但我們也不排除那種只懂理論不求實際的空談家。面對複雜的現實工作環境和新的工作挑戰,國家機關需要多一些實干家和苦干家,諸葛亮式地舌戰群儒的智慧或許在實際工作並不適用。

  筆者認為,“公考狀元”遭拒在公考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地進步路上有著重要的意義,也為改變“一考定終身”地傳統招錄模式具有積極地推動作用。只要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錄用公務員的規定,考察結果真實、準確、有效,那麼對不適合相應工作崗位的“公考狀元”説不又有何妨呢!(台灣網網友 羅橋)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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