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東事件,不勞權力干預

時間:2011-11-17 09:29   來源:瀋陽晚報

  連日來,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採訪、並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簡稱“三媽的”事件),引起輿論譁然並持續發酵。新華社11日發表評論,敦促北大解聘孔慶東。圍繞該不該解聘孔慶東,北大學生儼然分成兩派,觀點對壘,但以在“北大未名BBS”網站上發帖數量計,“倒孔派”人數遠大於“挺孔派”。(《三晉都市報》11月15日報道)

  孔慶東作為公眾人物、北大知名教授,本當謹言慎行,為公眾作示範,結果卻是在公共資訊平臺上大放厥詞,公然以“三媽的”侮辱記者,當然沒人會認為這不是一件斯文掃地、道德失檢的事。但是若據此而就要解聘孔慶東,在我還是不以為然的。

  一個教授稱職與否,衡量的標準應是學術和教學,而並無涉他在外面是否和什麼人吵了什麼嘴,又或和什麼人打了什麼架。高校是對教授負有管理之責,但這管理也並不能及于八小時之外。當年即便是有所謂“政治問題”者,如舊帝制派的辜鴻銘、新帝制派的劉師培,只要不把宣揚帝制帶進校園,帶上課堂,北大都是可以寬容的。這也是曾有傳統的。

  有專欄作家宋石男在11月11日《新京報》撰文:“前哈佛大學校長勞倫斯薩默斯只不過在公開場合説女性不適合搞科研,就被輿論抨擊,最後引咎辭職……同樣在知名大學就職,薩默斯因公開説錯話而引咎辭職,孔慶東公開説髒話並且死不悔改,‘巋然不動’,這能‘氣死’誰呢?”,我以為二者並舉其實是頗不妥帖的。其一,薩默斯是校長,而孔慶東只是教授,所採標準自不應一樣,校長自應可比教授嚴苛些。其二,薩默斯是引咎辭職,且還開了哈佛大學1636年建校以來之先河,屬於特例,卻並非是給強制解職。孔慶東若是也有道德覺悟,也引咎辭職,但若並非出諸自願,而是給強制解職,那就未免太過。眾所週知,公務員若是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會給開除公職;兩相比照,一個教授若是因言論錯誤、道德失檢而受輿論譴責,就要被強制解職,是不是也太苛刻,太説不過去了?

  當然,對於孔慶東“三媽的”,也並不是就沒轍了,就得聽之任之了。受侮辱記者完全可以提起訴訟,交由法院來裁奪。完全可以訴諸法律謀求解決的事,動輒就訴諸權力,呼籲權力在握者出手干預,實在不是一件好事情。(于立生)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