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海協、海基兩會12月21日于臺北圓山飯店舉行第六次兩會領導人會談,雙方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針對“投資保障”議題之部分內容達成雙方共識。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載社評表示,希望兩岸持續協商,為兩岸開創和平繁榮的大好環境。
全文摘要如下:
第六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有以下幾項重大意義:
首先,就“協商制度”而言,兩會經過五次協商,雙方已經建立制度化的協商模式,並且累積了的互信基礎,對於解決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問題有極大幫助。
其次,就“協商議題”而言,兩會協商秉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目前協商議題從經濟逐漸走向社會,特別是這次簽署的“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就是保障兩岸人民健康的議題,可見兩岸協商是以民為主,為提升人民的健康福祉而努力。
第三,就“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而言,由於兩岸人民往來愈來愈密切,所以兩岸共同防治傳染病有其必要性,所以該協議處理兩岸傳染病防止、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及中醫藥研究、緊急救治等方面的合作,簽署合作協議,對於保障民眾的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以及促進雙方生技産業的合作有莫大的幫助。
兩會協商使兩岸關係大幅改善,雙方進入經濟良性迴圈的關係。誠摯希望兩岸持續協商,為兩岸開創和平繁榮的大好環境,也希望臺灣內部能凝聚共識,共同推動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兩岸關係,讓臺灣能在安全、安定、有效率的環境下發展。如此,以臺灣一定可以再創經濟奇跡,邁向繁榮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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