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第1683號法案,正式批准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4艘“佩裏級”導彈護衛艦。此前,美國參眾兩院已分別通過該法案。
“佩裏級”導彈護衛艦是美國海軍現役的多用途護衛艦,可攜帶36枚“標準”型艦對空導彈和4枚“魚叉”型反艦導彈,執行防空、反潛、護航和打擊水面目標等任務。
在中美構建新型大國關係,中美兩軍關係和海峽兩岸關係都不斷改善之時,美國再次通過涉臺軍售議案,無疑是對兩國兩軍關係的傷害。
任何行動背後,都有認知和利益的支撐。一是在美國看來,對臺軍售有利於保持臺灣海峽兩岸軍事平衡。這種所謂的“平衡”是從美國的私利出發,建立在干涉中國內政的基礎上。
美方曾多次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不支援任何旨在分裂中國的勢力及其活動的承諾。而其屢次對臺軍售之舉,無疑是在一次次違背自身承諾。
二是美國常以對臺軍售符合美國《與臺灣關係法》為藉口,宣稱其所謂對臺“義務”和“責任”,並常常忘記三個聯合公報。
《中美聯合公報》發表于1972年,《中美建交公報》發表于1978年12月。為解決美售臺武器問題,中美兩國政府通過談判,于1982年發表“八 一七”公報,美政府在公報中聲明:“它準備逐步減少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構成了中美兩國關係的政治和法律基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協定。而《與臺灣關係法》卻將臺灣與主權國家相提並論,視臺灣為“獨立的政治實體”,搞事實上的“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三是美方或許認為,中美兩軍關係逐步成熟穩定,其對臺軍售不會影響兩軍關係發展。
這種思維本末倒置,中美兩軍關係越成熟穩定,雙方越應該相互尊重對方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不做損害對方利益的事。兩軍關係服從、服務於兩國關係,中國利益受到損害,兩軍關係必然受到影響。
售臺武器的根本原因,是美國總有那麼一些人,冷戰思維依然作祟,還有一些議員為了給所在選區的軍工企業拉訂單,也為了給自己拉選票,因而不斷製造種種藉口,企圖讓臺灣與大陸長期保持分離狀態,繼續讓臺灣在其制華戰略中發揮“不沉的航空母艦”作用,讓大陸與臺灣開展軍備競賽。
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是確保中美兩國兩軍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的關鍵。對於冷戰思維仍在腦中揮之不去的美國,這一基本道理,它不是不懂,而是裝睡不醒。如果喊話叫不醒裝睡的人,那我們只能用別的方式,讓它睜眼,讓它醒來。
(作者為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