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通過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烈士紀念活動。無論是每年“兩會”上,還是社會各界的發聲中,找一個恰當的方式和載體來紀念為國家和民族犧牲的烈士,已成為國家和民眾無法回避的問題。
中國從來就不缺少英雄和富有犧牲精神的烈士。據國家民政部門統計,自革命戰爭年代以來,我國先後約有2000萬名烈士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這些先烈僅有180萬人左右有姓名記載或列入各級政府編纂的烈士英名錄,其餘絕大多數屬於無名烈士。
政府為告慰先烈、教育後人,先後在各地修建了包括烈士紀念墓、烈士陵園、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烈士骨灰堂等紀念設施,並完善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制度等,具有一定的管理規模和機制。但由於烈士犧牲的年代、地點差異,有些沒有姓名記載,有的親人至今還沒有找到烈士的長眠地。特別是那些長眠于他國的烈士,和父母無力前往偏遠墓地探望的烈士們,該以何種方式紀念他們,既是親人們的苦惱,也是社會由衷的企盼。
筆者前不久讀到一篇題為《英雄永久的宿營地》的報告文學,烈士何田忠的父母在兒子犧牲後的30年裏,不知兒子長眠何地,當幾經週折得知兒子葬在雲南屏邊烈士陵園時,年事已高的老人沉默許久問的一句卻是:“去雲南得多少錢啊?”文章圍繞如何幫助老人實現去雲南看望兒子的願望,講述了甚為感人的故事。此文被多家媒體轉發,筆者為此專門與文章作者、軍旅作家李鑫進行了交流。
犧牲是一個強大國家和優秀民族不可缺少的血性根脈。崇尚英雄則是一個民族崛起必須擁有的價值取向與自強情懷。我們需要緬懷先烈,其實更需要確立和倡導的是那種在國家和人民利益需要時甘於奉獻、付出、犧牲的精神。
值得關注的是,我國從2013年10月開始執行的烈士撫恤金髮放新標準,即:沒有固定收入的城鎮烈屬一年發放撫恤金標準為13860元,按月發放,每月1155元;農村烈屬一年發放撫恤金標準為7970元,按月發放,每月664.2元。 今天,空難、礦難以及車禍的賠償一次可能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可為國家和民族利益付出生命的烈士,其父母想要拿到這個數字,卻要等上若干年。
有人説,一個國家和民族沒有對奉獻、對犧牲、對烈士、對英雄的推崇與愛戴、珍惜與緬懷,怎麼會有英雄與烈士路上的接續與傳承?國家和民族建設發展需要付出和犧牲,我們必須凝聚對烈士的神聖敬重情感,倡導對烈士和犧牲精神的崇敬。
這次全國人大確立9月30日為國家烈士紀念日,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與社會各界的願望與意志。這既是對烈士功績貢獻的褒揚,也是對世人愛國情懷和奉獻精神的鞭策與激勵,此舉值得點讚並珍惜。(海洋安全與合作研究院副秘書長 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