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向外國學習治理車窗拋物

時間:2015-06-12 15:03   來源:大河網

  前不久,駕駛員王某來到松江交警支隊一中隊,接受50元罰款和口頭批評教育,起因是他在駕車時向車窗外拋物。目前,上海啟動“行車不拋物,文明伴路途”專項行動,推出109個路口監測點,實時監控行車拋物行為,並可作為公安交警部門執法線索依據。(6月11日《解放日報》)

  車窗拋物是交通法規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由於取證難等原因,交警對車窗拋物的處罰,確實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為了治理車窗拋物,長春、泉州、南昌、武漢等地相繼出臺有關規定。比如武漢規定:凡是經查屬實的舉報,拋物車主每次將被處罰50元,市民每次將獲得100元獎勵。這項規定一齣,立即有人叫好。然而這些規定的結局,往往是“叫好不叫座”,車窗拋物依然難以杜絕甚至更為猖獗。

  民間有種説法,高速上丟東西簡直是殺人。這話一點也不誇張,道出了車窗拋物的嚴重危害性。全國各地治理車窗拋物效果不好,根本原因在於執法不嚴、處罰不力、違法成本太低。治理車窗拋物,我們不妨學學外國。

  在美國,道路上如果出現亂扔雜物的情況,來解決問題的都是專業人員,他們有專業的執行程式,有一個執行的規則和指導意見。在美國的一些州,車窗拋物將面臨高達500美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處以6個月監禁、吊銷駕照。

  新加坡對亂扔雜物的處罰,向來以高罰金著稱。他們在發放駕照時就明確,每年每個人的積分是24分,一旦闖紅燈或超速,可能12分就被罰掉了,而且還會被罰款,這個威懾力是很大的。如果高樓拋物,會被罰得更慘,有可能被沒收房子。

  在澳大利亞,走路亂扔雜物也要被罰款,更何況在行駛的車上。亂扔雜物對於很多澳洲人來説是很丟人的,所以大家在開車時都會遵守法規,不做危險駕駛和妨礙公共安全以及破壞環境的事。

  車窗拋物不是小事,事關個人素質,事關家庭幸福,事關城市文明,事關公民素養,事關國家形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魯迅早就提倡“拿來主義”,外國治理車窗拋物的理念、做法和經驗,我們何不拿來試試?(毛開雲)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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