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為阿根廷的債務哭泣

時間:2014-07-02 10:23   來源:新華國際

   英國金融時報網7月1日發表該報首席經濟評論員馬丁沃爾夫撰寫的題為《為阿根廷的債務哭泣》的文章。文章説,距離英國《金融時報》倫敦辦公室不遠處就是馬夏爾西監獄,過去欠債的人被送到那裏。18世紀,倫敦所有囚犯中一半以上是因為債務未償清而入獄的。那時的道德風險“塔利班”堅稱,如此嚴厲的懲罰是必要的。最後,在1869年,因債入獄被廢止,破産機制被引入。經濟和社會都沒有遭殃。

   事情有時會變糟糕。有時是因為揹運,有時是因為不負責任。但社會需要給人一條從頭開始的途徑。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破産機制。的確,我們允許經濟中最重要的私人部門參與者--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這使股東們能輕鬆擺脫公司債務。這一制度剛實行時,也曾被譴責為縱容不負責任。有限責任確實帶來了問題,尤其是在高杠桿的企業(比如銀行)。美國公司擺脫債權人時的那種輕鬆自如令人吃驚。但這總比無限責任好。

   國家也適用同樣的邏輯。有時政府借款過多,最終發現無力償還。如果借入本幣債務,政府可以通過通脹減輕債務負擔。如果借入外幣債務,這麼做就不可能了。通常情況下,正是那些有著財政不負責紀錄的國家,發現自己不得不借入外幣債務。歐元區已將自己的成員國置於同樣境地:對每個政府而言,歐元都近乎是一種外幣。當償債成本過高時,重組,也就是違約,就變得必要了。正如哈佛大學的卡門萊因哈特和肯尼思羅格夫在《這次不一樣》(This Time is Different)中所展示的,這是經常發生的事。

   正如我當時所提出的,阿根廷在世紀之交發現自己處於這種境地。我們很難對這個國家抱有太多同情,在2001年12月違約之前,該國就遭受長期管理不善,之後又遭受更多管理不善。但在當時,阿根廷已經不可能以可容忍的成本承受1320億美元的公債負擔。此外,債權人已經因為面對違約的可能性而得到回報。阿根廷美元債券對美國國債的利差,即便在1997年9月達到最低點時,也接近3個百分點。已經因為承擔違約風險而得到補償的債權人,不能對違約感到意外。解決方案是投資組合多元化。

   儘管主權債務重組的原則頗有道理,但實際操作的難度很大。沒有一家法院能夠扣押然後變賣某個主權國家的全部資産。這一法律未決狀態造成了兩個相反的危險:一是一個國家要擺脫其債務太容易了;二是一個國家要擺脫其債務太困難了。阿根廷的經歷證明了這兩點:面對一個堅決賴賬的政府,93%違約債務的持有人同意接受另一種面值劇減的債務;但拒不合作者阻礙了乾淨利落的解決。從違約開始計算,這一亂局延續了12年多。

   作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一副總裁,安妮克魯格于2002年提出了一份有關主權債務重組機制的建議。她提出,如果部分債權人能一直堅持要求獲得全額償付,那麼重組過程可能被延遲或阻止。

   她的超國家觀點超過了各國政府(特別是美國政府)所能容忍的限度。但起碼引入了“集體行動條款”。但這樣的條款可能無法阻止以埃利奧特資本管理公司的保羅辛格為首的不合作者打贏官司。正如IMF最近所指出的,此類條款“典型情況下只能約束同一隻債券的持有人”。不合作的債權人如果爭取到阻擋頭寸(通常是高於25%的持有比例),就可以“令這樣的條款失效”。

   另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補充,美國法院已把這些合同的一項標準條款,即所謂的“同等權益條款”解讀為,一個主權債務人只要對重組後債券作出任何償付,就必須全額支付違約索賠金額。此外,美國法院將迫使金融仲介機構幫助債權人留置主權資産。這一切都將使重組更難執行。未來的債權人為何要同意把原有債券置換為另一種貶值的債券?

   我不是律師,但我認為,同等對待的理念意味著,以相同方式處理相似個案。但接受了置換的債權人和不合作者不屬於相似個案。強迫債務人平等對待兩者似乎是錯誤的。另外,有種觀點認為不合作者懲罰阿根廷政府的腐敗是在幫助阿根廷民眾,這也是荒謬的。應當由阿根廷人選擇自己想要的政府。更糟糕的是,如果阿根廷被迫向不合作的債權人全額償債,那麼其代價將由阿根廷民眾來承擔。這正是美國司法體系所支援的敲詐勒索。

   當前緊要的問題是阿根廷可能如何處理這些個案。各種選項--對不合作者償債、與他們達成協定,把重組後債務轉歸國內法律管轄,以及完全違約--看來都代價高昂、令人恥辱、很難實現,或有破壞性。對於債務重組的長期影響就更糟糕了。

   一種可能性是取消同等權益條款。另一個是引入更強大的集體行動條款,尤其是使其覆蓋所有未償清債務工具。再有就是將發行地點從紐約轉移到別處。但這三種可能性只適用於未來。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修訂美國法律。最後一種可能是按照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何塞安東尼奧奧坎波的提議,重提建立一種全球機制的想法。最後兩個選項看來不太可能。 但在一個資本全球流動的世界裏,一套可行的主權債務重組機制並不是可有可無的。可能阿根廷是一個特例。更有可能的是,法院對同等權益條款的解讀及查扣資産的能力,將加大債務重組的難度。主權國家及其債權人面臨要麼全額償付、要麼徹底賴賬的世界,跟債務人要麼餓死、要麼入獄的世界一樣糟糕。必須找到更好的出路。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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