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初突然惡化的伊拉克北部局勢,使得在當地有眾多大項目、大合同的中國,一時間成為傳聞和熱議的焦點,“兩千多中國石油工人被困無人過問”之類的小道消息,一度傳得沸沸颺颺。後經各方報道澄清,中國在伊拉克的國企員工逾萬人,但在危險區域內的並不多。有國內援引海外報道稱,中國外交部“要求當地使領館組織加快在28日前撤出駐伊拉克石油項目員工”,但核實海外原稿,要求加快撤離的,仍是處於戰區等危險地帶的人員、項目。
中國國企何以在中東等熱點地區,屢屢遭遇看似不相干的風險侵襲?
首先,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一方面對海外能源、原材料的需求量與日俱增,另一方面,為確保這些資源的開發、輸送,及消化鉅額外匯儲備,開始大量承接、投資海外大型基建項目和基礎設施工程。
在國際舞臺上中國是後來者,風險低、收益大的地區和領域,往往已被工業化國家的企業、資本捷足先得,這在客觀上迫使中國企業另辟蹊徑,“人棄我取”。在諸如戰後伊拉克、阿富汗、南北蘇丹、衣索比亞歐加登、尼日河三角洲等地區開拓。這些地方往往是機遇多、風險也大,部族、宗教、政治、經濟、城鄉、貧富,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交織纏繞,在這些地方加大“進入”力度,相應就會增加許多風險。上世紀90年代,中國國企利用各國對蘇丹投資風險顧慮重重、猶豫不決之際,在當地獲得投資成功。2003年後的伊拉克石油領域,中國國企又複製了這種“富貴險中求”式的成功。
中國海外利益近幾年來擴張迅速,而維護海外利益的手段、能力,尤其思維、戰略的演進,卻與實際需要拉開了距離。儘管幾年裏,中國相繼在諸如利比亞撤僑等非常時刻有所表現,領事保護等工作也得到加強,卻仍無法滿足“即時反應”的需要,更不用説通過“無聲的壓力”,消弭隱患于無形了。
在具體操作中,國內一些責任部門和某些派駐機構、人員,出於對確保國家戰略資源供應穩定的考慮及政治、經濟實際利益的考量,在“項目獲批”和“安全確保”間,注重利益,以致忽略了風險。一些國企經營者則在項目前期調研中忽視風險,在項目開展過程中掉以輕心。
在熱點地區經營的中國國企有許多特殊習慣,如現金積累多、習慣大量雇用本國職員、喜歡封閉式管理、遇到不測慣於用錢解決、喜歡走上層路線,等等,這些都讓中國企業、員工容易成為各種針對性襲擊的目標,並且有意無意地捲入當地的矛盾是非中,被遷怒者當作發泄對象。
如果説,類似此前利比亞和此次伊拉克北部的“戰火中風險”更易得到重視,那麼另一些“沒有硝煙的風險”則往往被忽視,而這些風險所造成的國家財産損失,未必在戰禍之下。如中鐵在建沙特麥加輕軌項目中因成本計算失誤等原因,導致至少42億元的損失。之所以出現這種“沒有硝煙的風險”,一方面,許多國企和決策者責任心不強,預研不充分,一味“搶單”,盲目壓低價格;另一方面,某些中國駐外機構片面將中標、簽約當做衡量自身政績的標準,對隱患、風險視而不見,甚至反感他人提及,最終導致“問題項目”出現。
此外,一些國企在同一熱點地區的盲目競爭,也造成不必要的風險,此前在蘇丹,“三桶油”盲目競爭就曾給喀土穆當局以漁利之機;而在伊拉克,“三桶油”在南、北方的各行其是,也一度增添了政治上的被動,和經濟上的內耗。
如果在決策前做足風險評估、市場調查功夫,許多不幸的事件原本可以減輕甚至避免;如果有關方面和個人不是把能源、利潤等要素放在過於突出的地位考量,更客觀、更全面地分析投資、作業環境,決定項目取捨,許多災難原本不應發生。事實上,在民族矛盾尖銳、恐怖活動和武裝衝突頻發的熱點、焦點地區推進資源開發,如果安全得不到到切實保障,預想中的經濟利益很難實現。
如果有關部門能加強對海外相關地區的資訊披露、資訊管理,完善預警和通報體系,許多企業和個人在決策時就能多一些參照,少一些盲目;如果海外使領館、經商處和其他相關機構,不單純追求籤約率和簽約金額,多一些責任心和主動性,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有關企業和個人在海外投資、經營中能多一些冷靜,少一些衝動;多一些對當地人、當地風俗、法規的了解和尊重,少一些盲目和自大;多一些依法經營的理念,少一些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主義;多一些大局觀、公益觀,少一些惟利是圖和目光短淺,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規避風險、化解反感和積怨,將大多數危機消弭于未然。
當然,在危機爆發,熱點凸顯之際,發揮中國的大國影響力,運用國家機器和政治、外交、經濟、軍事手段,最大程度地維護中國海外權益,不但應該,而且必須,但在這方面,事後的應對、補救固然重要,事前的未雨綢繆、預警防範更是關鍵。化風險于無形,才是根除對中國海外利益威脅的上上策。(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