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一群不滿對華人歧視的青年成立了同源會,這是美國歷史上最早為華人權益進行抗爭的團體。華盛頓同源會主席江權活的家人曾因《排華法案》飽受欺淩,他的母親16歲時就被拘押在舊金山灣的天使島移民站,其經歷噩夢般不堪回首。江權活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今天這一事件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歷史得到重新認識。這段歷史促使人們深思,為什麼一個自稱民主的國家會通過一系列法律對單一民族進行排斥,所有這一切與美國所宣稱的價值觀完全相違。這一議案的意義不僅僅在於過去,更在於未來。
“1882計劃”得到了美國科文頓 柏靈律師事務所的無償支援。這家有約百年曆史的律師事務所主管馬丁 戈德先生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這是一個偉大的日子。在這一爭取平等權益的進程中,美國國會的立法者們也因此受到教育,並表示正視和改正這一歷史謬誤。這一事件不僅對美國華人具有重要意義,對於所有美國人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第683號議案獲得通過後,美國眾院少數黨領袖佩洛西等多位眾議員發表聲明,對這一議案表示支援。
第683號議案首先回顧了美國歷史上排華法案産生的過程,指出美國于1868年10月19日批准的《蒲安臣條約》規定,中美兩國均不得禁阻人民互相往來、貿易遊歷、久居入籍;中美相互給予在對方國度人民以“最惠國”待遇。1878年,美國國會眾院通過決議,要求時任美國總統海斯重新談判《蒲安臣條約》,以便國會得以限制華人移民美國。此後,美國國會不斷出臺辱華、排華法案。1882年3月23日,美國國會眾院通過第一個《排華法案》,其中規定在20年間華人不得進入美國,無論其是否具有技能,華人也不能自動轉為美國公民。時任美國總統切斯特 阿瑟認為這一議案與《安傑爾條約》精神不符,未予簽署。此後不久,美國國會眾院再次出臺一個新的《排華法案》,規定在10年中禁止華人進入美國,禁止司法部門將華人自動轉變為美國公民,要求已經在美國的部分合法勞工返回美國時必須獲得返回證明文件。這一新的《排華法案》最終由時任總統切斯特 阿瑟簽署成為法律。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排除一個民族享有平等、自由的聯邦法律。在此後之後,美國又出臺了一系列排華法律。61年之後的1943年11月26日,上述《排華法案》才被廢除。
第683號議案指出,鋻於美國建立在所有人生而平等原則之上,美國國會眾院對因其種族而受到一系列法案有害影響的華人表示歉意。此外,議案也規定,此議案沒有授權或支援任何金錢賠償,也不得被用來解決反對美國的任何要求。
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的多位人士認為,美國國會之所以就歷史上的排華法案致歉,與中國的不斷發展壯大密不可分。他們同時認為,第683號議案的通過只是翻過了歷史一頁。此後還有許多工作要做,美國華人在爭取自身權益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美國社會有許多方面有待華人的參與和改進。中美關係的良好發展也有待中美兩國人民,特別是美國華人去維護、推動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