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房豈能“父權執法”

時間:2013-01-14 14:55   來源:新京報

  執法者要擺正位置,不要在執法者與“家長”之間來回穿越,僭越法律搞“父權執法”就是行政濫權。

  1月9日,江蘇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廠門派出所民警戚信福發出一條微博,稱到某賓館檢查登記住宿人員,發現一對年輕的男女網友開房,他們互不知道對方姓名,且“網上才認識月余,今天相約就開了房”。此微博引發網友爭議。戚信福回應:“民警執法都是合法的。”1月12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調查,那對年輕人並沒有違法行為。但戚信福還是出於對年輕人的保護,通知了女方家人,將她帶走。他的初衷是好的,是要提醒大家網上交往要慎重。”(1月13日《現代快報》)

  國家法律明確規定,旅館有責任登記旅客的資訊。登記制有助於發現犯罪線索、抓捕通緝犯,維護社會治安,這是立法宗旨所在,但警察執法不能逾越立法宗旨,對“生活作風”什麼的問題也執起法來。

  從本案來看,戚警官抽檢旅館的旅客登記,屬依法履職;發現一對年輕男女開房,可能認為他們之間存在賣淫嫖娼等違法活動。依法律規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警察在出示工作證件之後,可以口頭傳喚。本案中戚警官如何傳喚、盤問兩人,不得而知;但是結局是很明顯的:沒有證據顯示他倆之間有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

  那麼就是警察之前的懷疑錯了,依理依法,此時感到抱歉的應該是警察。但戚警官非但沒有一絲一毫的愧疚,反而把兩人開房的事捅到微博上,置於億萬網民的視線下,甚至還曝光了這對男女的年齡、籍貫。警官如此微博,算是哪門子的法治教育?

  成年男女開房一不違法,二不擾民,屬於公民隱私中的隱私。警官管錯了,還曝光他們的隱私;被網友吐槽,還大言“執法都是合法的”;甚至明知兩人不違法,女方已然成年,還通知了女方家屬……警察執法,法律就是唯一的標準;執法者要擺正位置,不要在執法者與“家長”之間來回穿越,僭越法律搞“父權執法”就是行政濫權。

  “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打擊刑事犯罪誠然不易,但健全執法者心中的法治意識,也任重道遠。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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