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主動召回汽車,不丟人

時間:2012-10-31 13:47   來源:新京報

  在一個成熟的汽車市場,廠商主動召回缺陷汽車實為常態。這也恰恰説明瞭,企業是真正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負責,對自己的産品品質有較高的要求。

  10月22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佈《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此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不配合質監部門調查的汽車生産者和經營者,將可能被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隱瞞缺陷、拒不召回者,處缺陷汽車産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一規定非常嚴厲,一批缺陷汽車可能有幾十萬輛,甚至上百萬輛,即使以1%計,若拒不召回,罰款數額就不得了。

  可以説,經過數年博弈,本次對汽車召回制度與時俱進全面升級,正當其時。面對更加嚴厲的汽車召回制度,汽車生産商應該主動召回缺陷汽車,並讓這成為業內常態。

  主動召回缺陷汽車,當然不僅僅是為了規避嚴厲的懲罰性條款,更是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的品牌和企業形象負責。汽車生産商應該改變觀念,意識到主動召回缺陷汽車,並不丟人。

  國産汽車召回在過去罕見,除了制度不完善,汽車生産商自利短視,也是因為在國際上十分成熟的汽車召回制度,在我國卻長期被誤解和污名化。很多消費者都認為“汽車召回意味著産品品質差”,看到豐田等外國廠商召回車輛,便懷疑甚至嘲笑其産品品質。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廠商對召回有不小的顧慮。哪怕是主動召回,仍覺得自己是百口莫辯,儘量低調處理。

  比如:在2011年汽車産業的80余次召回行動中,自主品牌車企僅為一例。而《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7年多來,正如某業內人士所稱“召回都靠廠家自覺”,自主品牌則無一例強制召回。

  而在世界上最早引入召回制度的美國,平均每週都會發生10次以上的召回,自1966年召回制度生效以來,至今已總計召回了2億多輛整車,2400多萬條輪胎。正因為有嚴格的汽車召回制度,美國汽車的品質和安全性才能得到持續的改善。

  在全世界其他國家的汽車召回史上,從未有銷量超過50萬輛卻沒被召回過的汽車,但中國的自主品牌還有街頭常見的捷達、桑塔納,卻創下了世界汽車史上銷售過百萬卻“零召回”的紀錄。難道在中國銷售的汽車以及中國自主品牌的汽車,要比全世界其他所有國家的汽車品質都要好?

  儘管有些汽車品牌從來沒有或極少召回,也並不意味著其産品品質就更好。對此,相信很多消費者心裏也跟明鏡一樣。

  法律從來都是消極的,而一個企業不能總是行走在法律的邊緣,無數的事例證明,只有對自己有更加積極的倫理要求,一個企業才能真正做大,成為偉大的企業。

  中國的汽車産業要想進一步做大、做強,就需要從主動召回缺陷汽車開始,從真正尊重消費者開始。當然,有關政府部門也應該加強監管,對那些不自覺的企業,按照新的法規,依法懲處。二者結合起來,才會真正讓汽車召回制度“落地生根”。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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