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對壟斷者逐利衝動的有效遏制,理論上再好的改革也會在實踐中走樣
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近日在第五屆中國企業稅務管理創新大會上透露,消費稅改革將會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是對徵收範圍的擴大或縮小,將會增大對“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稅率;另一方面將在徵收環節進行改革,或將試點在加油站對消費者徵收成品油消費稅,即由向企業徵收改為向居民個人徵收。(9月24日《重慶晨報》)
在國內成品油價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對消費稅徵收環節進行改革,改由向企業徵收為向居民個人徵收,相信一定會遭到很多人的反對,認為這會造成消費者負擔的進一步增加。但是,這是一种先入為主的誤讀。實際情況恰恰相反,至少從理論上講,消費稅徵收環節的改革,對消費者來説是利好消息。
目前我國成品油價格實行的是“價內稅”,即成品油價格中已經包含了包括消費稅在內的全部稅金。公眾通常認為的成品油價格偏高,是一個相當籠統的判斷。事實上,剔除成品油價格所含較高的稅金,中國的成品油價格比美國還要低。成品油消費稅由向企業徵收改為向居民個人徵收,客觀上能夠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知道自己支付的高油價到底都是由哪些部分構成的。
此外,目前的成品油價格中,除了包含消費稅外,還有增值稅和城建稅等稅金,在消費稅作為“價內稅”的情況下,增值稅和城建稅的徵稅基數都是包含消費稅的價格,由此造成的結果是消費稅重復徵稅。一旦消費稅改成“價外稅”,至少從理論上講,包括消費稅在內的稅金金額都會因基數減少而有所下降,反倒意味著消費者在進行成品油消費時,負擔會有所下降。
事實上,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環節的改革,並沒有改變徵稅過程中的稅金負擔格局,無論是“價外稅”還是“價內稅”,最終都是由消費者來承擔,唯一的區別只是消費者是直接承擔還是通過“被轉嫁”的方式承擔。因此,任何導致稅金下降的措施,都意味著消費者的負擔有減少的可能。況且,成品油徵稅方式的改革,使得成品油生産企業的一部分資金能夠被解放出來,意味著成品油生産企業能夠降低成本,而成本的降低至少為消費者負擔的降低提供了理論上的可能性。
之所以一直強調對消費者的利好因素是“理論上”的,是因為存在一個非常大的“變數”:由於成品油從上游的煉油板塊到下游的銷售板塊,都處於一種壟斷狀態,幾大壟斷石油巨頭對原油的出廠價格具有極強的控制能力,徵稅環節的改革固然有可能讓消費者負擔減輕,但是身為成品油價格操盤手的壟斷巨頭,一旦借助自身的壟斷地位,人為將“價外稅”的徵稅基數抬高一些,所有理論上的利好都會化為烏有。
從這個意義上講,理論上一清二楚的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環節改革,之所以被不少公眾“誤讀”為在變相提高消費者負擔,不完全是因為一些消費者缺乏基本的稅收知識,而是石油壟斷巨頭聲名狼藉的行為,已經讓消費者産生一种先入為主的判斷——任何涉及成品油價格的改革,都是在變相向消費者“要錢”。如何改變這種狀況,絕不僅僅是單純地調整一個徵稅方式這麼簡單的事情。沒有對壟斷者逐利衝動的有效遏制,理論上再好的改革也會在實踐中走了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