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裁決被撤銷,有價值也有遺憾

時間:2012-04-25 08:26   來源:法制日報

  2010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簽拆遷協議的情況下被拆,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王進文致信濰坊市長,而後這封公開信在網上廣泛流傳。今年3月,山東省認定他家所在區域徵地合法決定的裁決被國務院撤銷。但此時,被拆掉的老屋所在地,超過20層的在建高樓已經矗立(4月24日《京華時報》)。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之前與地方強拆行為的“戰鬥”曾引起廣泛關注。儘管由於“清華大學法學博士”這樣的特殊身份獲得輿論格外關注和支援,但依然沒有改變自家房屋被強拆的命運。如今,這份蓋著國務院大印的行政復議裁決書,讓這位法學博士以及類似的中國拆遷戶們內心有了些許欣慰。 

  雖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自2011年1月21日起已經實施,相關部門也三令五申禁止強拆,但依然難以有效遏制強拆,拆遷悲劇至今沒有停止。清華博士的努力,促使國務院法制辦推翻了山東省政府認為徵地合法的決定,顯然,省政府裁決被撤銷對於頻繁上演的強拆、“血拆”事件具有多種現實意義。 

  誠如律師所言,“從未遇到過國務院裁定撤銷省級政府決定的案例”。這一紙行政復議裁決書,警示所有地方政府慎重對待公民提出的關於拆遷問題的行政復議。 

  也就是説,如果省級政府做不到公正裁決,就有可能被國務院有關部門糾錯。而國務院一旦糾錯,就會讓省級政府很沒有面子,讓省級政府的裁決顯得草率。更重要的是,省政府裁決被撤銷顯示出中央對待強拆的一種堅定態度。 

  從立法遏制強拆到三令五申禁止強拆,可以説,中央對待強拆的態度是一貫的,是鮮明的。筆者以為,國務院法制辦撤銷山東省政府的裁決,不只是因為山東省的裁決“主要事實的審查存在遺漏”,而且也是想告訴所有的地方政府,每一級政府都有責任杜絕強拆,都有責任保障公民的相關權益。 

  然而,無論是從法學博士的維權經過來看,還是從法制辦的回復情況來看,讓人遺憾的地方尚且存在。儘管山東省政府裁決被撤銷,但國務院法制辦並沒有回答山東省政府究竟遺漏了哪些主要事實,更沒有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如果法制辦的裁決書表述更具體,相信對山東省政府重新處理更有指導性,對公眾也能起到普法作用。 

  而且,山東省政府裁決被撤銷,即使重新處理時公平公正,也無法讓已經被拆掉的房屋恢復原狀。也就是説,儘管公民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是維權的一個可行路徑,但卻是在事後,而不是在房屋被強拆之前。如今,房屋已經被拆,高樓已經矗立,地方政府重新處理並不著急,而拆遷戶顯然等不起。 

  從這位法學博士的維權經過來看,拆遷戶們的維權之路太曲折,維權成本太高,這讓人們對拆遷戶們未來的權益保障難免産生憂慮。從報道來看,這位法學博士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在致信濰坊市長之前,這位法學博士幾乎走遍了所有的法律程式,仍然難以阻止房屋被強拆;後來又提起5起訴訟,4起官司“石沉大海”。無疑,維權成本之高、效果之差,讓人難以接受。法學博士尚且如此,那些維權知識欠缺、維權路徑不暢的老百姓,維權成本和結果可想而知。 

  透過這一事件,公眾看到了中央對於遏制強拆的堅定態度。同時,這也告訴我們,公民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必須理性,依法進行。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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