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違法活動,雖然其直接危害在經濟層面,如導致一些單位被“敲詐”而經濟受損,非法活動的組織者獲得了不正當經濟利益。但最根本的危害在於,公權力部門的公信力受到了影響,並且難以在短期內消除
據新華社7月25日報道,繼新華社7月21日播發《倪萍首度受訪回應網傳“花錢買獎”質疑記者調查揭“共和國脊梁”評獎黑幕》一稿揭露主辦方“中國經濟報刊協會”和“影響力雜誌社”評獎違規後,網民又發帖曝光另一主辦方——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已8年未年檢”、“評獎期間仍處於清理整頓期”、“其‘秘書長’一直無合法身份”等問題。
同一天,央視的報道稱,2008年9月23日國家安監總局通過官網宣佈撤銷的中國礦山安全系列宣傳組委會,在此後幾年的時間裏,其活動一直沒有停止,只是挂靠單位變成了中國煤炭城市發展聯合促進會、中國三農發展中心、《中國礦山安全導刊》三家單位。上述事件曝光後,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本次“共和國脊梁”評獎活動並未在文化部報備,正在對其進行清理整頓;而國家安監總局等單位稱組委會早已撤銷。
上述兩個事件雖然內容不同,但不乏共同點:一是原來公益性質的活動,演變成了盈利行為;二是雖然原先都屬於國家有關部門正式批准成立的單位,但後來都失去了合法地位;三是原始活動都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或許可,但在主辦單位失去合法地位或者批准的合法活動結束後,沒有進行有效清理或終結;四是這些違法存在的機構,都因為有關部門沒有嚴格履行事後監管職責,致使其繼續違規操作。其結果是,不僅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到相關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應該承認,不論是“共和國脊梁”評選活動,還是中國礦山安全宣傳活動,其主旨都是有意義的。因為確實有許多單位稱得上“共和國脊梁”,他們以自身的行動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樹立了正氣,讓他們的先進事跡廣為人知,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導向無疑是有價值的。同樣,通過礦山安全生産宣傳,表彰重視安全生産的單位,批評不重視安全生産的單位,這對於將安全生産落到實處是有意義的。但問題是,這些活動的開展應合規合法,不可背離其宗旨,將有意義的活動變成了赤裸裸的金錢交易。而這一切的發生,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於有關部門沒有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管和有效的清理。
這些違法活動,雖然其直接危害在經濟層面,如導致一些單位被“敲詐”而經濟受損,非法活動的組織者獲得了不正當經濟利益。但最根本的危害在於,公權力部門的公信力受到了影響,並且難以在短期內消除。不少人甚至擔心,當前會不會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類似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活動,在結束後沒有認真清理而仍然處於“地下活動”狀態?會不會仍有一些公權力部門在批准或委託一些第三方機構組織公益活動後,沒有進行嚴格的事後監管而使其成為違法行為的“溫床”?
因此,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有關部門應該以此為契機,從行政上、經濟上、法律上對本部門批准或者舉辦的相關活動進行認真的梳理,並將情況向社會公告。只有這樣,才不會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才不會發生因為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不徹底而導致損害公權力部門公信力事件的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