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審計署公佈去年三公經費預決算和今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數據顯示,審計署2010年三公經費決算數為2488.7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費用近617萬元,公務接待費用865萬元,公車購置及運作費用1229.65萬元,公車費用佔三公支出的49%(7月12日《新京報》)。
畢竟是審計署,他們公佈的三公經費數據最為詳細,並對很多數據作出了解釋。在這很大程度上表明,審計署有底氣讓三公經費接受人們挑剔目光的審視,坦誠接受人們的評頭論足。公開比不公開好,早公開比晚公開好,公開得越詳細越好,正因如此,審計署的三公經費公開收穫了不少掌聲。
但是,冷靜分析,即使是最詳細的三公經費公開,人們其實也很難判斷相關支出是否合理。在審計署公佈的2010年三公經費中,公車購置及運作費用佔了近一半,審計署及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共有公車206輛,車輛運作維護支出1114.65萬元,平均每輛車5.41萬元。
一般的私家車,每年的運作維護費用大多為1萬多元至2萬多元,審計署每輛車平均運作維護支出達5.41萬元,高不高?相對於私家車當然高了許多,但公務車不能與私家車相提並論,公務車使用率高,每年行駛里程長,光是耗油就多出不少。也許有人説,那就應該公開得更為詳細,將每輛車每年的行駛里程公佈出來。但是,行駛里程又能説明什麼呢?顯然不能説明公務車是否全部用於公務,莫非要將每次公務活動用了幾輛車、行駛了多少公里、加了多少油一併公佈出來?即使如此,仍然難以説明問題,因為普通民眾難以判斷哪些公務活動是必要的,甚至難以判斷到底是不是公務活動。
公務接待費用也是如此。審計署2010年公務接待費用865萬元,多不多?很難判斷,這得看有多少公務接待,規格有多高——那就將每次公務接待的人數、緣由、住什麼酒店、吃什麼飯菜、喝什麼酒水一併公佈出來?即使如此,普通民眾也難以判斷哪些公務接待是必要的,哪些開銷是可以節省的,為什麼是這樣的接待規格以及應該有多少人參與接待。
更關鍵的是,上述還是理想狀態——連公佈三公經費的大體數目都如此之難,要求各部門公開每次三公消費的詳細支出,何其難哉!即使公佈了詳細支出,普通民眾又何以判斷公佈的情況屬實呢?另外,公眾可以指責某項開支不必要、不合理,但如果相關部門堅持認為必要而且合理,或者不為所動,又將如何?
説了這麼多,其實是想表達一個意思:我們經常説公開是為了監督,實際上,公開離監督還有很長的距離,離制約的距離更長,公開並不意味著就可以監督,更不意味著可以制約。或者説,公開只是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有了知情權並不等於有了監督權,更不等於有了制約權。
公開三公經費當然是有意義的,越詳細越有意義,但是,公開並非萬事大吉,而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公開三公經費的最終目的是管住政府花錢的手,打造廉潔高效政府,要達此目的,需要“自下而上”的民眾圍觀和輿論壓力,但更需要“自上而下”的監督和監管,人大在審議政府預決算的時候要嚴格把關,財政部門在編制各部門預算時要精打細算,相關責任追究機制要進一步完善並真正發揮作用。離開了這些,光靠民眾圍觀和輿論壓力,恐怕無法從根本上管住政府花錢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