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10點,湖南永州市江永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承包的杉樹林裏,有人正在盜伐樹木。接警後,該局刑偵隊民警迅速趕赴案發現場,讓辦案民警震驚的是,違法嫌疑人竟是一名72歲的孤寡老人。眼看端午將至,想著為孫子買些粽子嘗嘗,老人不惜鋌而走險,盜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杉樹林承包人的諒解,民警依法免除了對趙大爺的處罰,並拿出200元錢塞到趙大爺手裏。(6月12日《瀟湘晨報》)
一個72歲的老人,或許一生都沒有偷過別人的東西,但為了給孫子嘗嘗粽子味道,而晚節不保,去盜伐林木,這是多麼沉重的一幕。老人的行為自然是違法了,但既然得到了杉樹林承包人的諒解,而且老人已經72歲,對其免除處罰,並不與法律規定相抵觸,這是很人性化的做法,民警拿出200元給老人,更讓人感動。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恐怕老人是不會鋌而走險的。買一個粽子並不貴,可對於老人來説,似乎是一件很艱難的事。老人只有一個孩子,外出打工了,那麼老了,卻不得不去照顧孫子。留守老人照顧留守兒童,恐怕在一些地方屬於普遍現象,對於他們,是不是該做些什麼呢?
1935年,紐約市長拉瓜迪亞旁聽貧民區一樁庭審:老婦為孫子偷麵包被罰10美元。審判結束後,市長脫下帽子放進10美元,説:“現在請每個人交50美分罰金,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紐約市長為冷漠付費了,現在民警似乎也為老人的處境觸動而伸出了援手,可老人以後的生活呢?
老人“買粽盜伐林木”,讓人痛心,而這樣的老人,或許還不少。關心“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幾句口號就行了,在龐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們所做的遠遠不夠。老人“為買粽盜伐林木”,只不過是以相當尖銳的“悲劇”形式出現在我們的眼前,才顯得有衝擊力,或許一轉眼,我們就忘記了這一個“老人”,可那些“留守老人”卻是非常需要制度的“陽光”照射的。
關心“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幾句口號就行了,在龐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們所做的遠遠不夠。(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