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中秋兩度“進貢”本已令部分中小企業“成本”高企,現在無端端又添上一次“端午禮”,真是雪上加霜。
報載,端午節前,記者走訪北京大型超市,發現一款“故宮督造”粽子要價是1880元。有市民反映,動輒就要上百元甚至幾百元的禮盒裝粽子均被擺在了最顯眼位置,平價的散裝粽子則被商家大幅削減擺賣比例。
傳統節日作為一種文化傳承,往往需要物質載體,味蕾是喚起文化記憶最直接的器官之一。春節餃子、中秋月餅、端午粽子……節日食品豐富了中國人的舌尖體驗,傳遞著濃郁的親情、友情。然而,隨著成千上萬元的“天價月餅”的涌現,節日食品的味道逐漸蛻變,功能逐漸異化,目的逐漸庸俗,從最原始的禮尚往來,衍變成為媚權、附勢、趨利的單邊輸送。月餅已經“淪陷”,粽子又步其後塵,其他節令食品岌岌可危。
“買者不吃,吃者不買”幾乎是“天價 ”公開的秘密、謬種流傳的潛規則。在這裡,傳統節日只不過是一個可以堂而皇之送禮的“時間節點”,而“吃”也不再是禮物的重要價值,以至於魚翅、燕窩、洋酒、手錶、金飾等等都“登堂入室”,盡入“天價 ”彀中。“買者不吃”,用來送禮,禮輕了拿不出手,不是“天價”買者還不想要。生産廠家正是瞅準送禮潛規則中隱藏的商機,適時推出天價産品,迎合市場需求。在某種意義上説,“天價 ”正是送禮者與生産廠家“合謀”的結果,不能只怨廠家。
普通的粽子,每只不過數元錢,哪怕作為禮物,仍屬禮輕情意重,一旦價格坐上“火箭”,成為“天價粽子”,這禮恐怕就不再是“禮”而有“贓”之嫌——一些官員節日所收禮物價值按照受賄標準已足夠論罪了,這不是“贓物”是什麼?粽子,不過是清清白白的糯米,紀念一位憂國憂民的詩人,何以成為庸俗“關係學”甚至官場腐敗的又一載體?這究竟是誰的不幸?對這種行為還能保持“適度容忍”嗎?
“天價粽子”,哪怕吃了“長生不老”,普通消費者也不會掏腰包,更多的“購買任務”就落到了各類企業頭上。在“政治經濟學”大行其道、公權手握企業生殺予奪大權的當下,逢年過節向手握資源、審批許可權的官員送禮就成為企業的“必修課”。別人送了,你不送或者少送,你就甭想有好日子過。數年前,南京一家玩具公司春節送禮單意外曝光,物議譁然。清單顯示這家企業共向大大小小各路政府官員送禮14.48萬元,包括現金紅包、高檔服裝、購物券卡等。
企業給官員送禮,涉嫌商業賄賂,腐化官員,污染風氣,破壞公平,對經濟、社會的“殺傷力”不言而喻。反過來,可恨的人亦有可憐之處,一些中小企業,在市場的夾縫中生存已屬不易,還要遭受來自某些腐敗官員的刁難,迫使他們不得不低聲下氣,求爺爺告奶奶,甚至頻頻請客送禮,拿錢買平安。每年春節、中秋兩度“進貢”本已令部分中小企業“成本”高企,現在無端端又添上一次“端午禮”,真是雪上加霜。這些非生産性成本投入,直接拉高了他們的經營成本,削弱了他們的競爭力,使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近年來,國家在減少行政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方面做了許多努力,這些只是明的方面,對於潛規則的影響甚微。打擊商業賄賂,不能對“天價粽子”坐視不理,送者要打手板,收者也要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