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菜被罰,亡羊補牢不如不丟羊

時間:2012-12-12 15:37   來源:北京晚報

  年根兒下大家工作都忙,忙中出錯的可能性也就比較大。但是,有些問題的出現,似乎與忙無關,倒是與格外留心有關。

  山東一名網友發帖稱,自己開麵包車出去買四樣菜,然後放在麵包車後廂,被交警部門以“違規載貨”為由罰了200元。山東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沂源大隊回應稱,涉事交警執法不規範,大隊領導已帶領交警到府賠禮道歉並撤銷處罰。

  交警方面的回應非常迅速得當,所做的後續工作也相當到位。這不得不令人回想起某些令人堵心的“官方回應”:問題被曝出後不是自檢自查自省,反而是立刻開始“戰略反擊”,希望能用邏輯和語言都存在漏洞的“迅速回應”把自己的錯誤和百姓的反應隔絕開來。

  在讚一聲的同時,這裡也想再提醒一番。因為山東交警的善意讓公眾明白,他們是真心實意嚴格要求自己、全方位服務好百姓。這更讓我們有信心進一步提出更多的要求。應該説,再好的彌補,也不如不犯錯誤。“賠禮道歉並撤銷處罰”不如按規定行事,不為難百姓其實就是不為難自己,就是最好的服務,就是最大限度的負責任。

  事主擁有這輛麵包車是合法的,開車買菜是合法的,那麼,開著這輛麵包車買菜,當然也是合法的。當事交警想必完全明白這一點。那麼,當他攔下車主的麵包車,開出那張罰單的時候,他的心裏,是不是對自己行為的性質相當清楚?所有看過媒體所配發圖片的讀者應該都能迅速得出結論:麵包車後廂裏的那點蔬菜(6斤山藥、5斤姜、2隻雞加上4斤菠菜),應該是生活所用,與運載貨物的標準相差著十萬八千里。當事交警攔下這輛麵包車、查驗完畢後,心裏對於車主是否違規應該也會有明確的判斷。那麼,他開具罰單並告知車主罰款理由時,究竟是覺得自己在秉公執法呢,還是會覺得,自己這個擦邊球又得分了?畢竟,有很多人都反映,這個型號的麵包車比較容易吃類似的罰單。

  這裡絕沒有惡意揣測的意思,也相信罰分罰款應該與交警同志們的全年業績無必要關聯。可大家雖然都知道“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同時也明白,“欲罰之款,何患無辭”的現象時有發生。在這兩者之間,衷心希望也絕對相信交警同志們能夠拿捏好分寸。與其讓執法不規範的事情在網上曝光後再登門道歉改正錯誤,不如在執法過程中“響鼓不用重錘敲”,盡職盡責地體現出法律的正義和嚴明,當好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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