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海連續發生兩起電梯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傷;此前不久,浙江瑞安、寧波發生的兩起電梯安全事故,也造成生命慘劇。而自17日以來,北京東三環寫字樓博瑞大廈的多部電梯亦發生下墜事件,親歷者雖無性命之憂,卻也驚魂未定。(綜合近日媒體報道)
從近期陸續發生的若干起事故看,電梯安全仍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形勢。此前,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主任、高級工程師吳旭正曾表示:“總體而言,我國電梯的安全水準基本接近發達國家水準。”事故可能會被抽象化為若干起、死傷若干人,不過,對於每一個具體的事故而言,總會有具體的、鮮活的生命遭遇驚嚇乃至消失。
幾乎每一次的電梯事故發生之後,媒體總要不吝版面、時間,詳細指導公眾如何搭乘電梯,如何確保不會因為“誤操作”而喪命黃泉。這樣的提醒當然有必要,作為一個電梯增長量平均超過20%、保有量突破200萬台的國家,提高安全意識、普及電梯使用知識,顯然十分迫切。這樣,也可以減少那些不必要的意外事故,還公眾一個安全上下的環境。
然而,僅僅將電梯的安全運作建立在公眾的安全使用上,同樣是不全面的。作為消費者,公眾在支付電梯使用費用的同時,實際上也同時購買了電梯安全運作的服務,二者並不能完全割裂開來。公眾自身掌握的知識,與電梯本身的安全並不矛盾。他們在公共場所、私家公寓,面對的應該是安全運作的電梯,而不應該是“跳樓機”或者“喪命梯”。
讓電梯的安全運作,監管部門責無旁貸。一方面,應加大對電梯生産環節的監管。此前,有媒體報道,浙江一些地方翻新電梯産銷兩旺,且長期以來肆無忌憚,這裡面,其實就存在一個監管部門嚴重缺位的問題。另一方面,還應該加大對安裝以及維保等環節的監管。而在這方面,問題更加突出。由於職責不清和利益驅動,電梯使用者往往傾向於選用“質次價低”的維保單位,形成“劣勝優汰”的惡性市場競爭,導致“質次價低”的維保公司充斥市場。
這其中,相當多的地方存在職責不清、管理混亂,也對電梯安全監管形成了極大的困擾。往往是電梯一旦交付使用,則自然形成了多個主體之間的扯皮情形。要麼檢驗缺失,要麼走形式,以定檢替代日常的監督檢驗。凡此種種,都反映出監管部門在這一關涉到公眾切身安全問題上的無能為力,而行政的無力、無序,最終要社會公眾來承擔代價。
目前,廣東已經制定了《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國家質檢總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先行先試。其改革的關鍵即在於明晰權責體系,引入社會監管因素;明確首負責任,形成各方監督有力的運作機制。此外,上海市也在修訂《上海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以加強電梯運作安全保障能力。
儘管中國目前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電梯製造地、銷售國,但這僅僅是一個開始,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每人平均電梯擁有量僅相當於全球平均水準的1/3,增長還在繼續。因此,電梯安全亦將成為目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的焦點。如何在高增長的同時確保安全、不會出現事故的高增長,對公眾、對企業、對監管部門而言,都是一個嚴峻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