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日前發佈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中國醫師協會透露,目前已在某些醫療“小行業”推行以行業規範為基礎的醫生“黑名單制”,被列入“黑名單”者,將建議其他醫療機構不能聘用。
“醫生黑名單”的建立和付諸實施,無疑是在對醫生道德的行業自律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在道德滑坡、造假橫行的當下,行政監管一直被民眾寄予厚望,卻往往忽略了被日益邊緣化的行業自律。其實,行業自律在我國有著悠久歷史———在工商業發達的宋代,法律即規定商人須依經營類型組成“行會”,商鋪、手工業等人員必須加入行會組織,並按行業登記在冊,各個行會對生産經營的商品品質把關。造假、販假之人,往往等不到官府追究,就被行會給清理了———因為這種害群之馬,自個兒賺了,毀的卻是整個行業。
“內部人”監督,其實有著天然的優勢———俗話説,隔行如隔山,從事同一行當的人,最清楚正當的操作,也對不正當的“貓膩”最了然。具體到醫療行業的不道德行為,醫生無疑最知根知底。由醫師協會做出警示和處罰,也是很有威懾力的。對此,美國的醫師協會有很好的示範意義。美國非常重視對醫生的道德約束,凡違背道德規範的醫生,將受到堪稱殘酷的嚴厲懲罰。比如,按照全美醫師協會的規定,凡有收受紅包劣跡的醫生,將毫無商量地被打入黑名單,不被美國任何醫療機構聘用。享有高薪的醫生職業在美國被認為是高尚的職業,因此幾乎所有的醫院和醫生都將收受紅包視為恥辱,常常會主動揭發。要在美國當醫生,從上大學開始到獨立行醫,至少需10年時間,而一旦取得合法的行醫執照,收入都很可觀。如果被禁止行醫,則意味著失去基本的生存技能,即便改行,也為時已晚。
然而,若以為中國醫師協會的“黑名單”是一劑猛藥,可以徹底治愈醫療行業的道德滑坡問題,卻未免高興太早。作為行業組織的中國醫師協會,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執法權”,不能吊銷問題醫生的執照,只能建議而不是強制醫療機構不再聘用此人。如此這般,這份“黑名單”的震懾力和效果,就難免要打折扣。因此,應把行業自律的刀鋒磨得更鋒利些———比如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核實的“黑名單”,行使吊銷執業資格的處罰,這樣,行業自律的效果才能真正顯現。(梁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