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渭南市民王先生稱,自己車牌被套用,莫名多出好幾個違章資訊。王先生稱,涉事套牌車為一輛豐田霸道,使用者為潼關縣副縣長張毅鋒。潼關縣政府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稱車牌是借來的,當時是為了方便明查暗訪。據報道,副縣長乘坐豐田霸道車涉嫌超標。(7月14日《華商報》)
套牌車是指不法分子通過偽造和非法套取其他車輛號牌或行駛證,使走私、拼裝、報廢和盜搶車輛披上“合法”的外衣,得以上路行駛。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潼關縣副縣長張毅鋒嚴重超標的“霸道”座駕,就是一輛套牌車,而且這輛車多次違法行駛,居然暢通無阻;更令人稱奇的是,副縣長大人使用的套牌,竟然是當地交警部門“孝敬”的。難怪有交警遭遇了這輛套牌車,也是避之不及,不敢進行處罰,因為“這是領導的車”。
可見,真正可以使用套牌又“合法”的,只限于官員和權力。然而,同官員出入公共娛樂場所是“工作需要”如出一轍,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解釋稱副縣長使用套牌也是“工作需要”——為了方便明查暗訪。也許,開著既超標又套牌的違法車去“明查暗訪”,是其工作的一個“特色”。但在人們看來,這恰恰是一幅諷刺漫畫,副縣長行使特權的“霸道”形象,被勾畫得維妙維肖。殊不知,對特權的縱容與袒護,必將留下損害公共利益的多重隱患。
因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領導也不能違規超標準配置公車,更不能違法使用套牌,將權力淩駕於法律和制度之上。這就要求當地有關部門,對於副縣長使用超標車、套牌車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應舉一反三,深挖當地交警“借”套牌、副縣長使用套牌的根源,嚴厲打擊公權部門及官員的權力“套牌”行為。(張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