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嵩繪
補助如不到位,衛生院將陷入無米之炊的境地,醫改後的新制度就會變樣
據報道,有些縣區鄉鎮衛生院基本藥物出現了加價銷售的現象,衛生院稱不得已而為之。
按照政策設計,基本藥物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價銷售,加上提高了報銷水準,在基層就醫的老百姓能夠實現買得起藥、吃得起藥,使基層看病貴問題得到緩解。
這是一項得民心的政策。然而,個別地方的鄉鎮衛生院仍按照改革前的加價模式銷售,重新“以藥補醫”,從患者身上賺錢,把好好的經給念歪了,不得不令人痛心。
新一輪醫改引入基本藥物制度,是為了減輕百姓的用藥負擔,因此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並啟動新的採購辦法,擠出藥價虛高水分,同時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降低個人自付比例。
原來的衛生院靠藥品加成生存,取消了加成,衛生院少了一大塊收入,運轉會受到影響。於是國家又出臺補償政策,明確實行零差率後,由相關部門進行補助。主要來源有三大塊:一是政府直接補助,二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補助,三是一般診療費的間接補貼。
這“一減一加”如果嚴格按政策執行,基本能使衛生院收支平衡,維持正常運轉。但是一旦執行不到位,衛生院將陷入無米之炊的境地。為了維持運轉,衛生院採取的最直接辦法就是回歸改革前加價銷售的模式。
由此可見,補助到不到位,是該項制度的關鍵。而補助到位的關鍵,要看當地政府的執行力度。很多地方一聽説財政要補助,往往有兩個表現:一是抱怨,二是哭窮。抱怨每年上繳中央財政過多,地方要幹的事太多,壓力太大;擺出財政收入的可憐數字。實際上,對於基本藥物的補助,屬於財政的支出項目,對資金的列支額度,政府有相對較大的自主權,窮財政也可以辦大民生。
也就是説,政府要想把基本藥物補助兜起來,最重要的還是決心。如果想把這塊補上,使把勁兒就能補上;如果不想給老百姓解決看病貴的問題,再好的制度也會變樣,基本藥物加價銷售就是表現之一。(李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