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溫天氣下從事戶外工作只不過是這種弱勢地位的一種體現。
今天迎來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夏至”,此時高溫天氣仍在山東大部分地區持續。6月20日,省氣象臺繼續發佈高溫黃色預警信號,預計德州、聊城、濟南、淄博、泰安、濟寧、菏澤等市21日最高氣溫在35℃~36℃。
在這樣的天氣條件下,不少地方都已下發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並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極端高溫天氣下停止室外作業。
幾乎每到夏天,這樣的通知都會“老調重彈”,每年各級政府都會出臺相似的措施,但以生命健康與高溫對抗的“悲壯”並未被杜絕。高溫下作業的勞動者們,輕則中暑,重則休克,甚至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眾所週知,每個生命都有趨利避害保護自己的本能,那麼一些具有高度智慧的人,為什麼不選擇在高溫下停工呢?
其實不難發現,那些在工作中受到高溫傷害的勞動者有一些共同點,他們從事的幾乎都是建築、裝修、環衛等行業,從事的是最苦最累的體力勞動。這些工作的門檻低,對於文化水準、專業知識要求很少。儘管辛勤地勞動,但他們作為價格低廉的勞動力往往得不到應有的社會地位。在勞動關係中,他們也不具有同強勢“資本”抗衡的力量,不得不屈服於一些違反政府規定的用工合同,在高溫天氣下從事戶外工作只不過是這種弱勢地位的一種體現。
面對高溫下作業的風險,各地都制定了相關的高溫補貼政策,從現有的報道來看,這筆錢數目並不多,往往一個月才有兩三百元。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多數體力勞動者原本得到的報酬就不多,甚至只達到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滿足保障性的生活。為了養家糊口,他們的方法就是加班,加大勞動強度,延長工作時間,用透支生命健康的代價來增加收入。在很多戶外體力勞動者看來,高溫補貼是一筆不小的收入,為了盡可能地增加收入,他們甚至不捨得拒絕高溫下工作的機會。於是,為了保障高溫下作業安全而發放的補貼,反過來又成了刺激勞動者的動力。
屢屢出現的高溫作業事故足以證明,僅僅依靠現有的高溫補貼去遏制不必要的高溫作業,仍有很大難度。在現有的條件下,面對強勢的資本,政府部門的停工通知很可能成為一紙空文,即使發放高溫補貼也可能適得其反。因此,要想讓體力勞動者自覺地在高溫中停下工作,最根本的途徑在於勞動關係的改善和收入分配的調整,讓體力勞動者有資本對不必要的高溫作業説“不”。不斷提高體力勞動的價格,就是從根本上提高體力勞動者的福利和地位。一旦勞動者有了議價的能力,用工方再想以低廉的成本侵犯勞動者的權益,也不會有那麼多勞動者自覺地配合。所以,政府部門有責任加大調控力度,提高體力勞動者,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工資收入水準,讓高溫停工令真正成為保護勞動者的“遮陽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