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醫改的不斷推進,醫生的執業環境和患者就醫環境有了明顯改善。然而一些嚴重醫患糾紛事件不斷提醒我們,改善醫患關係仍是我們當前面臨的重要任務。這不僅需要醫患雙方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更需要良好、規範的制度作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充分調動醫務工作者積極性,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建立和諧醫患關係,規範醫療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固然重要,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使之作為制度固定下來,讓醫生安心診治、患者放心看病,即使産生醫療事故和糾紛,也有相應調節機制讓雙方平心靜氣地解決問題。
改善醫療人員工作環境和患者就醫環境,最主要的是要平衡醫療資源,改變醫療人才、醫療資源過分集中于大城市大醫院的現象;加強縣、鄉、村三級醫療體系建設,並使基層醫療服務體系真正發揮為大醫院分流的作用。要改變“以藥養醫”、醫生從患者身上創收等現象,同樣離不開制度建設,既要明確醫療衛生的公益事業性質,又要讓醫療行業真正與市場競爭接軌。
針對頻發的醫療糾紛,要儘快普及第三方調解機制。傳統衛生部門的行政調解,往往被打上“官醫一家”的烙印,而第三方調解的獨立性,則可得到醫院與患者雙方的認可。如海南省建立的醫調委,就是由省綜治辦牽頭,聯合衛生、司法、公安、財政等10個廳局創建,獨立運作,不隸屬於政府機構。醫調委中由醫學、法律、保險、心理諮詢等不同領域專家共同組成專家諮詢委員會,為調解提供了強大的科學技術支援。
同時,醫療活動具高風險性,醫療責任保險作為一種專家責任保險,在歐美國家廣泛使用。但由於我國佔主導地位的公立醫院抗風險意識較弱,醫療機構不願購買,加上理賠金額低、免賠項目多等問題,影響了醫院投保積極性,造成醫療事故一旦涉及賠償問題時容易産生衝突。因此,在進一步深化醫改的過程中,還須建立完善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分擔作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