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大橋垮了,可能有“偶然”因素。但如果本該百年壽命的大橋頻頻“短命”,則需要追問
5天內,3座大橋相繼發生坍塌事故:11日,建於1997年的江蘇鹽城境內328省道通榆河橋坍塌;14日,建成不到12年、造價逾千萬元的當地標誌性工程武夷山公館大橋倒塌;15日,通車僅14年的杭州錢江三橋引橋橋面塌落。在武夷山,大橋倒塌還造成一輛旅遊中巴墜落,致1死22傷。
這樣的事故,讓人不由回溯近年發生的一系列垮橋慘劇:2010年的河南欒川大橋,2009年的湖南株洲高架橋,2007年的湘西鳳凰橋,1999年的重慶綦江彩虹橋……對於一個有著數千年造橋歷史、建於1400多年前的趙州橋迄今仍然屹立的民族,卻必須接受“橋塌塌”頻發的現實,令人痛心,也讓人追問:我們的路橋是否“提前”進入了風險期?
事故發生後,當地各部門迅速搶救受傷群眾,武夷山大橋和錢江三橋相關方面相繼召開新聞發佈會,專家們迅速鑒定了事故原因。然而,這無法讓人安下心來。這兩座大橋的垮橋直接原因被歸於貨車嚴重超載。在媒體公眾追問之下,有關方面才繼續承認“橋梁存在缺陷”、“管護缺位”。這樣的態度,不免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面”,難讓公眾釋疑。
據調查,錢江三橋的裂縫隱患其實早已出現——4年前已有網民預言過它的塌陷,理由是當初的建橋指揮者因腐敗入獄;而武夷山大橋的“超負荷”現象,5年前已現苗頭,只因業主與公路管理部門互踢皮球無人養護,一直帶病運作。
這仿佛已成慣例:利益豐厚時爭相管理,事故一齣則互相推諉;日常養護、監察過程中缺少科學規範和嚴格執行,明知存在隱患也帶病運作,而不肯防微杜漸。如此管理方式和應急反應的慣性思維不改,不堪“超載”而必定要在某個節點上“偶然垮塌”的大橋,只怕還會此起彼伏。
我們的確需要管理部門和相關責任人迅速回應公眾,但不是“張口就來”,更不是推諉塞責。就一座大橋的垮塌來説,不論設計、建設還是事故調查與測量,必須有實實在在的科學依據與專業論證過程。
事實上,更需科學拷問的是,超載究竟是“元兇”還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草”?為什麼經過專業設計和嚴格施工的橋梁會如此弱不禁風?為什麼由先進材料建成的橋梁竟如此“短命”?
本該成為“百年工程”的大橋,一座座相繼成了“短命橋梁”甚至“索命大橋”,不僅給公共財産帶來巨大損失,還製造了社會風險,更危及人的生命安全。這種現象尤其值得深思,需要專家認認真真調查原因,管理者積極主動承擔責任,讓財政投資少些損失與浪費、百姓生命多些安全與保障。更需要提醒各地的,是及時監控和修繕存在隱患的路橋,徹底杜絕“橋塌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