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為何能在禁令下瘋長

時間:2011-06-22 13:43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從2004年開始,國家陸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然而7年過去,各地仍新建了400多家球場。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有近600家高爾夫球場,其中正規審批通過的高爾夫球場只有10家左右。禁令之下,這些高爾夫球場為何能獲得立項並運營?已建的違規球場應如何處置?(6月20日《人民日報》)

  在坊間,“高爾夫”其實還有一個響亮的名字叫“高而腐”;在所有的腐敗行為中,專門有一種就被命名為“高爾夫腐敗”。至少就當下中國而言,高爾夫運動的高消費水準,對絕大多數人仍舊是近乎奢侈的貴族運動。所以,高爾夫球場的會員,通常非富即貴;而且,越是相對較小的地方,官員會員所佔比例通常越高。

  去年,溫州高爾夫球協會成立的報紙廣告中,溫州市20多名現職副處級至副廳級領導幹部名單和職務赫然在目,佔據協會領導席位的“半壁江山”。官員與高爾夫之間的那點秘密,由此可見一斑。設想一下,假如對全國600家高爾夫球場來一次系統的會員調查,官員會員比例會有多高呢?他們之中,有多少是在拿著納稅人的錢瀟灑揮桿,又有多少高爾夫腐敗可能會被順藤摸瓜?

  更何況,建設高爾夫球場,不僅官員們多了個免費而又高檔的休閒好去處,往往還被視為提升地方形象、拉動富人消費的必有項目;而開發商呢,又可以高爾夫球場建設為由大量圈地,然後在球場周邊開發房地産項目,用高爾夫球場帶動房價地價上漲,創造多重利益。正是因為個別官員與開發商“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所以針對高爾夫球場的中央禁令,非但未能令行禁止,反而快速瘋長。

  國土部曾嚴厲批評:違法用地屢禁不止是地方政府主導的結果。高爾夫球場在禁令下瘋長,顯然更是如此。地方官員對於違規興建高爾夫球場的態度,即使未曾明確表態支援,至少也是暗中幫助其以各種名目掩人耳目,至於建設過程中對農田、林地的侵佔,相關執法部門更是視而不見。一個基本的常識是:如果地方政府嚴格落實了中央禁令,如果地方政府毫不支援建設高爾夫球場,400多家違規球場不可能在短短7年時間內,如雨後春筍般批量冒出。

  連出10個禁令,卻連冒400多家球場,觸目驚心的高爾夫球場違規建設,應該得到嚴厲的調查和懲處。對於已經建成並投入運營的違規高爾夫球場,應該像清理違章建築一樣進行嚴格的限期清理,如此才能確保中央禁令的尊嚴;否則,哪怕禁令再多,只要既成事實就可以既往不咎,將無異於對更多違規行為的縱容和鼓勵。更何況,清理違規球場也不會像清理違章建築一樣造成巨大浪費,完全可以將之變成公共綠地或者公共球場。

  最為重要的,是對一些地方官員公然違反中央禁令,違法批准興建高爾夫球場的失職瀆職行為,進行嚴厲的問責。與此同時,對於隱藏在高爾夫球場中的高爾夫腐敗——哪些官員是高爾夫會員,支付昂貴會員費的經費來源是什麼,有沒有權力尋租交易——也應該像處理周久耕天價煙事件一樣,順藤摸瓜深入調查。唯有嚴格追究地方政府違規批准高爾夫球場之責,同時從高爾夫球場主力消費群中驅除官員群體,高爾夫球場建設熱才能被真正遏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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